第218章 认错比放屁还快(2 / 2)

控方律师却充耳不闻,老成持重的继续辩驳道:

“审/判长,调查案件是警方的职责范畴,法庭现在的任务是判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一句话让某辩护律师被吃瘪……

“控方律师言之有理!”

听完阮劭中的阐述后,法官感叹着沉思了一小会儿,转向某炎,

“辩护律师,关于被告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造成的,可以稍后再审!现在控方律师要进入举证质证的环节,证明被告过失杀人罪名成立,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轻,但从法律程序看,自己好像也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毕竟今天的主题是“慕斯到底有没有杀人”,而不是“她的某病是怎样造成的”!

于是,他阴阴的盯着阮劭中,冷笑着回答道:

“行,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师怎么作妖!”

又口不择言了?

老法官似乎已无力再暴躁,当暴躁成为一种习惯,就已麻木到没有暴躁可言,所以他只是义正言辞的提醒道:

“请回答有,或没有!!”

“哦哦,没有!”

井炎这才缓过神,忙屁颠屁颠改口,“没有异议!”

把庭审搅得个天翻地覆,他居然还能留在现场?唉,也是个奇迹!

——

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鉴于某被告已被某人贴上“躁郁症患、证词不可信”的标签,所以接下来的环节她只能做哑巴,所有的问题都由她“贴心”的辩护律师代替回答。

警方呈上的物证无非就是:凶器、被告遗留在现场的破手机和头发,天网监控。

井律师逐一驳回……

首先是手机!

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车司机出庭作证,证明慕斯在案发头一天,的确在他车里踩坏了手机。但有没有丢失在车里,他没法确认,却说出在被告之后上他车的人,是死者曹丽娜!

司机的证词让慕斯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出现在凶案现场,竟是死者的“功劳”?

可曹丽娜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手机?慕斯表示很费解……

同样费解的也包括阮劭中,司机的证词让他打消了之前“林薇薇偷走慕斯手机,留在杀人现场栽赃”的猜测。可他想不通曹丽娜的动机,一个破手机能有什么价值,这女人为毛要捡回去?

关于“手机”的证据,经过“老丈人和女婿”两律师一番唇枪舌战后,最后的结果是:存疑!

因为司机的证词虽属实,但很含糊。从他的口供中,井炎没法证明“手机是被死者捡到,所以才遗留在现场”;阮劭中也没法证明“慕斯没有丢失手机”;

所以,谁也不能妄自开口下定断,否则就会被对方揪住话里的漏洞,从而大做文章。律师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谨慎,你懂的。

当然了,某位辩护律师除外,他的“不谨慎”只在不着边的小事上;一旦面临原则性问题,井先生从不含糊。

尽管都没法证明,但这一环节算辩方胜利。毕竟“存疑”的结果,最后就会是“疑罪从无”。

接下来是头发!

阮玉出庭作证,昂首挺胸,理直气壮道:

“被告的头发,是我带回家的!”

阮劭中气不打一处来,本就对女儿突然出庭深感意外,再加上她“作伪证”时还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难免让他恨铁不成钢。

深知阮玉已“叛变”,被井炎“收买”。可作为父亲,阮劭中也不好太过犀利的去质疑,难不成亲手让女儿背一个“作伪证、扰乱司法公正”的罪名?

“你说被告的头发是你带回家的。那么请问,你是不慎,还是刻意?”

此时被架到台面上,他便按部就班,朝阮玉象征性的一问。毕竟作为控方律师,如果对辩方证人的证词不提出任何疑问,说不过去。

说完后不等阮玉回答,阮劭中又补上一句能为“女儿作伪证”擦屁股的话,

“毕竟据我所知,你和被告有一定的交情,见面时不慎沾到她的头发,在所难免……”

没曾想,阮玉竟不识好歹的打断:

“我是刻意!!”

这答案让阮劭中狠狠一愣,心里涌上不详的预感。

而阮玉也同样恨铁不成钢的瞪着他,忍住眼眶里的泪和喉咙里的哽咽,她一字一顿补充道:

“阮律师,听清楚了。我是刻意,没有不慎!”

似乎越来越将阮劭中架到台面上,按照惯例,此刻控方律师没理由不追问“你为什么要刻意拿走被告的头发”!

可阮劭中却问不出口,似乎已猜到井炎利用阮玉在打什么算盘……

栽、赃、他!!

接下来阮玉肯定会说,她拿走慕斯的头发,是父亲指使的。

这样一来,案子存疑的所有焦点就会指向他:既然被告的头发是他安排女儿拿来留在凶案现场的,那么大家指定会猜想,被告的手机莫非也是他致使死者拿回来的?

正惶恐着,就见井炎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似乎要“如他所愿”了:

“证人,你说你刻意拿走被告的头发,请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井炎犀利的目光看似锁紧阮玉的脸,实则用眼角的余光刺痛着身边的阮劭中,他步步追问道,

“你拿被告的头发,到底想干什么?!”

故意表现出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架势,就是要迷惑阮劭中,要让他确定心里的猜疑,让他露出马脚……

这是一场心理战!

wuli井先生又挖坑了,在场除了事先知情的阮玉、夏风和他之外,也许只有一个人能看懂……

慕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