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尸检所得(2 / 2)

夜虎 犇命牛 1721 字 23天前

转过头来,徐法医又带着好奇的微笑问种纬道:“这样,这位小战友,你今天也看着我们检查了两个了。那你说说,你都通过这两具尸体看出什么了?”

“哦……”这个问题问得挺突然的,把种纬问得一楞,但他如果回答不出来的话,岂不是证明刚才他在说大话?

种纬整理了一下思路,仔细想了想道:“我是个门外汉,就瞎说几句您听听,说的不对您别笑话。”徐法医笑了笑,继续鼓励种纬说下去。

“今天检查的这两具尸体,我不知道他们的被害时间顺序是怎么样的。但从尸检上看,也能看出一些基本情况。比如杀人者应该是习惯用右手的,所以左手是发力手,右手是调整方向的。而且,根据其中一名被害者的身高和被劈砍的位置看,这个行凶者的身高不是很高,大约……”种纬一边思考着,一边比划着说道。

“接着说,大胆的说。”徐法医喷出一口呛人的烟气,微笑着鼓励种纬道。

“我觉得这个行凶者的身高也就一米六左右,超不过一米六五。”种纬大胆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判断怎么来的?”徐法医一边微笑一边眯着眼问道,看不出他对种纬的判断是个什么态度。

“唔,其中一具尸体应该是站立姿态被砍的,受伤的位置在头骨的斜上方位置。”种纬一边回想着尸体的状态,一边判断道:“而那个尸体的身高才一米六二,再算上凶手手臂和斧子柄的长度,如果凶手的身高再高一点的话,劈砍的位置怎么的也不会在那里。”

“那,另一具尸体的呢?”马法医也参与了进来,继续问道。

“那具尸体是女的,应该是在坐姿吧,还没站起来的时候被砍到的,所以才会整个颈部被砍开……”种纬回答道。

“怎么判断她是坐姿被砍到的?她身上有两处砍伤啊!”徐法医继续考问种纬道。

“脖子比较软,但砍在脖子上的那一斧,明显不如后来砍在头上的那一斧伤害大。证明凶手是先把对方砍倒,然后才在被害者太阳穴上补了一斧子。”这个问题没难住种纬,他很轻松的就回答了出来。

“那这样的伤口说明了什么?”徐法医眼中光芒闪了闪,脸上的笑意盛了几分。

“说明……”种纬一下子被问住了,他想了想,总结了一下语言才答道:“这能说明好几个问题呢!”

“说说看!”徐法医和身边的战友都鼓励种纬道。

“哦,”种纬沉吟了一下答道:“第一,这个凶手是体力劳动者出身,身体强健,而且斧子运用得非常纯熟,显然从事过类似的工作,或者用过类似的凶器;第二,凶手出手果断,下手狠毒,不管男女都是一下砍倒,然后再补上一斧或两斧。受害人恐怕在被害的时候,发不出多大的声响;第三,可以判断凶手和受害人之间有深仇大恨,出手必死——这个之前的案情里已经说明了,伤口只是佐证了这一点。”

“还有什么?”看到种纬停下不说了,徐法医继续追问道。

“还有?”种纬有些跟不上了,他想了想又道:“哦,之前说那个凶手是汽修工,我知道汽修工有的时候会用到大锤,这样判断这个凶手就是用大锤的的经验,用到了斧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