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2)

女主渣化之路 哀蓝 3437 字 15天前

大眼睛里喷射怒火:“我那是骂你吗?我那是在陈述事实!你岂止是法西斯,你简直还是强权——”

卧槽!又亲?!

第十二碗汤(五)

清欢的嘴唇肿了,肿的非常明显,远远看上去像是两条香肠挂在上面一样。她羞恼交加,又想故技重施踹季遵,这回季遵学聪明了,抢先一步将她不安分的双腿夹在自己腿间,好笑地问:“真就这么讨厌我?”

“你说呢?”清欢用力挣扎了下,对方把她锁的紧紧的,气得她也不想动了,就瞪着一双大眼跟他对视,看什么看,难道她眼睛比他小吗?!“你要是再不放开我,我发誓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

季遵活了二十多年了,真是头一回听到别人这么威胁他。嘿你还真别说,挺新鲜的,但这小丫头花朵一样的娇嫩,小嘴儿里吐出来的话自动都被季遵翻译成了打情骂俏。他两眼放光盯着清欢,恨不得她再多骂他两句。等了会儿,小丫头怒视他,不骂了,季遵眼底失望一闪而过,而后说道:“你信不信,如果我想要你,你爸很快就会再把你送到我床上?”

对于这自大的话清欢报以冷笑:“信,怎么不信,要是能讨好你,就是让他把老婆送给你他也不会说半个不字啊。”她又不是女鬼宝鹿,对那个所谓的父亲还有奢望和信任,她不傻好么!谁也别想踩着她上位利用她!

季遵对这个小东西充满了兴趣,她跟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不一样,明明是那么柔弱可爱的小东西,偏偏说话得理不饶人,条理清晰还懂得韬光养晦。聪明是真的聪明,也只有万家的蠢货才会把珍珠当成鱼目。“我看不上他老婆,我看上的是你。”

随后他看着这漂亮的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一转,别提有多可爱多机灵了。所以当她软软的身子主动依偎进自己怀抱的时候,季遵也很配合地弯下腰去,让她得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话:“我跟你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不在乎这层膜,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不许给我爸任何好处。而且,我跟你在一起的同时,你不许跟别的女人纠缠,否则我绝对掉头就走。”

季遵微微怔了一下,他就奇怪了,本来自己只是对这丫头有兴趣,顶多就是两人一夜情吧,完了后桥归桥路归路,可是现在……怎么这丫头倒像是要跟他交往的样子?竟然还敢提条件……

“不敢答应吗?”清欢伸手扯扯季遵耳垂,“那你现在就放我下来,我要回去看书了。”

“答应。”没什么是他不敢的,一小丫头片子,还真以为能拿捏他?季遵在心里冷笑了两声,不可否认他对清欢的确很有好感,“交往的时间得我说了算。”

“诶,对于这个我也有要求,不短于三个月,不长于一年。”

这下季遵愣了,臭丫头竟然不是要绑住他?“为什么?”

“一年后我就大四,可以找工作实习了,没时间陪你玩游戏。”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摆脱万家人。

看着清欢脸上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表情,季遵顿时如同吞了只苍蝇一样不上不下。亏他还在考虑要跟她交往多久才说分手,没想到……“既然想要我庇护你,那么你是不是得给我点甜头尝尝?没有足够报酬的话,我是不会答应的,毕竟在商言商,我是个商人呐宝鹿。”

“一个月随便亲,两个月随便摸,半年后陪你上床,行不行?”

……季遵长见识了,原以为这丫头保守矜持,没想到她根本不拿她自己的身体当回事。想到这里,季遵不大开心,是不是今天能庇护她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话,她也会毫不害臊地说出半年后陪床的话?真是……想揍她一顿屁股。小丫头就该有小丫头的样子,一点都不叫人省心。“搬过来跟我住。”

“。”清欢摇摇食指,露出狡黠的笑容,那笑容太可爱,让季遵一个头晕眼花就不自觉的答应了,“是你搬来跟我住。”

等到他回神,才发现自己答应了什么条件。她那刚租的小房子他看过了,不到八十平米,中等装修,还没有他的客厅大。要养尊处优的他去住那种房子?季遵脸色难看,可惜他已经答应了。他这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有个优点,那就是说话算话。瞧着怀里的小丫头得意洋洋的样子,季遵突然感觉乌云罩顶——这到最后到底是谁驯服谁可难说啊。

算了,答应都答应了,不过在这之前,他得亲个够本,不是她自己说一个月随便亲么?不占便宜的是傻子。

于是清欢的后脑勺被往下一压,再度唇舌交缠起来。

这一亲,季遵就觉得不对劲儿了,按理说他的资料不可能有错,小丫头虽然聪明狡猾,但应该还是个雏儿,连手都没被男人碰过,可是怎么这吻了一会儿,不是他把她给吻的晕头转向,反而是自己沉醉其中?瞧那小嘴儿小米分舌,勾挑吸缠,销魂蚀骨,季遵甘拜下风!

他捏住清欢小下巴,阴测测地问:“谁教你的吻技?”

清欢白了他一眼,把他大手拍开:“这还用教吗,我这么聪明,难道还用学?这可是本能。”说完,学着他的样子,捏起他的下巴,端详了下季遵英俊的脸,那小样儿,虽然青涩点,但又有种说不出的风情。季遵一时间看呆了,所以就忘了身为男人却被一个小丫头挑下巴,简直是威风扫地。“来,姐姐再让你感受一下。”说完,自个儿又亲上了季遵。

哎呦……这是种什么滋味儿呀,酸酸甜甜云里雾里的,恨不得把那小香舌给吞到肚子里去。季遵不喜欢跟女人接吻,但这丫头嘴里一点异味都没有,反而甜甜的,带着糖果的香味儿。

要糟。

理智这么提醒他。但季遵认为自己活了这么大什么没见识过,断然不可能栽在一小丫头片子手里,所以坚定地把这个警告给忽略了。

接下来两人开始了糟糕的同居生活。因为只有一间卧室,而季遵打死不肯睡沙发,所以两人在床上画了楚河汉界,一人一半,但因为某种原因,每天早上清欢都是在季遵的怀里醒过来的。

她很爱干净,季遵却是个生活白痴。在这之前助理跟管家把他照顾的太好,以至于这个杀伐决断分分钟几千万上下的大男人竟连微波炉都不会用。因为夏天比较热,清欢要节省电费所以不肯开空调,季遵只能每天晚上洗三次澡——他总觉得臭丫头是在故意整她,但一质问,臭丫头就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那无辜劲儿,季遵就把话咽下去了。

再也没有了丰盛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除了工作,季遵完全开始融入到清欢的生活里。

矛盾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季遵那糟糕到家的生活习惯,洗澡时到处乱扔衣服,还总是叫清欢给搓背等等都是小事,最可恨的是这人生物闹钟非常准时,每天都醒的比清欢早,但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刷牙去亲她!

很不卫生好吗?!

半个月后,期末考试悄然来临。这天早上,清欢做好了早餐,季遵看了看自己盘里的培根煎蛋,又看了看清欢面前的油条,问:“为什么我们俩吃的不一样?”

“因为我不喜欢吃培根。”清欢悠然回答,咬了口脆生生的油条,又用薄薄的小饼卷起来。

她是个非常享受食物的人,明明口感一般,但看她吃的是样子真是一种享受,叫人忍不住跟着食欲大开。清欢一手拿着饼一手去用勺子盛稀饭,季遵顺势握住她的手腕,就着她咬过的地方咬了一口,意味深长的说:“好吃。”

大清早的就对她放电,清欢无视掉了,看了看时间,来不及了。就抓起书包把钥匙丢给了季遵:“我先走了,你也别磨蹭了,上班会迟到的。”

季遵却抓住了她:“我送你。”唉,说起来也是羞愧,这半个月来,他堂堂季大总裁,竟然都是在跟一小丫头片子混。吃住全是人家的,季遵就奇了怪了,小丫头一共就两千多块钱,怎么还能付得起这样的花销?要知道他可是无肉不换的主儿。

想到十一个半月后两人就要分道扬镳,季遵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现在绝对有理由认为清欢是在故意吊他胃口,因为他现在觉得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菜都没有她的好吃,以后两人要是分开,他这辈子都吃不饱饭。

……心机太深沉了点啊臭丫头!

“不用你送,我挤公交就好。”

“我坚持。”

清欢无辜的眨眨眼:“那好吧。”

因为住到了清欢这个小区,季遵还很委屈的每天自己开车上下班,不要司机跟着。反正以往那上流社会的生活他全不要了,半个月下来,也被磨得接地气了点。开车中途,季遵发现清欢特别轻松,问道:“这些天你都没怎么看书,能考好么?”

清欢笑着挑眉:“你猜猜呀?”

“哼。”季遵傲娇一哼。“有我护着你,只管发挥你的真实水平就行了。”

好听话是肯定要说的,他的小女友特别爱面子,但季遵真不信她能考的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