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她在屋里转悠,收集所有关于他的喜好。他喜欢简单的黑白,家俱、服饰都是;喜欢喝红茶,只喝正山小种;喜欢古曲音乐和摇滚乐,真是冲突得奇怪;喜欢电动游戏,居然和冬冬一样,游戏手柄被用得很光滑;喜欢运动,健身房里有各种器械,一看摆放的位置就知道常被使用;喜欢收听资讯,甚至连浴缸对面也安了电视,还是加了防水外壳的;喜欢书法,她居然在书房发现他有一整套笔墨纸砚,他哪来的时间练书法啊?她看到他挂在书房的墙上,她的那副《奔》,她看着看着笑了。
他不喜欢照相,屋里居然没有看到他的一张照片。当她把她和冬冬的照片摆在床头,她忍不住想像旁边再加上他的画面,这才完美。
中午,她简单地做了午餐,一边做,一边研究厨房以后该如何使用。
正吃着饭,他打来电话。
他问:“吃饭了吗?”
“正在吃,你呢?”
“一会路上吃。”
“嗯?”他这么忙吗?
“萧潇,我下午要出差,去一趟香港。”
“……这么突然。”
“后天回来,我让正锋回去帮我拿衣物,你帮我准备两套。”
“……好。”
“我的护照在书桌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
“好的。”
“……我会尽快回来。”
“我等你。”
“我想你。”
“我也是。”
“萧潇……”
“嗯?”
“我不想把你一个人留家里,可是……”
“我懂,你办完事,早点回家,我会想你的。”
“……好。”
挂上电话,她按下心底小小的失落,起身上楼去帮他收拾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