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1 / 2)

桃华 朱砂 3394 字 20天前

曹氏万没料到会有这么一出, 瞪着眼愣了一会儿才叫起来:“老爷, 你这是做什么!柏哥儿是我儿子, 怎么, 怎么能去郡王府住?”哪有弟弟跑去姐姐夫家住的?

蒋锡不想跟她多说:“等我出了门, 外头的事你不必管, 每月账房会拨例银给你, 采买上自有元胡管着,你也不必操心。若有什么急事,可以去找桃姐儿, 若是无事就不要去烦她了,桃姐儿如今身上有皇上指的差事,想来你也是知道的。”

这下曹氏真的急了。外头的生意不用她管, 连采买都由管家负责——元胡是外门管事, 蒋锡素来倚重的,办事沉稳周到, 这采买交到他手里, 可想而知她是不可能再沾手了——如此一来, 岂不等于将她又给闲置在内宅了?

这跟从前桃华掌家的时候没什么两样——不对, 还不如那时候呢。至少那时候衣食住行每日安排是不必她操心的, 身边还有女儿陪着,儿子也能见面。可如今, 就算采买不用她经手,要买什么总得她自己想吧, 从前桃华掌家的时候也没觉得缺什么, 等到自己管事了才知道这里那里的一时想不到就会少东西,很得费些精力才能周全呢。

再者现在女儿出嫁了,显然不能再承欢膝下,再把儿子送出去,这是让她一个人在宅子里憋闷着吗?

“老爷,你要出门我也不敢拦着,可柏哥儿是我儿子,自然是由我照看才是,哪有住到郡王府去的道理?”

蒋锡话都说完了,当然不会再跟她掰扯什么道理,站起身来淡淡地道:“等回门那天桃姐儿就把人接走,你收拾东西吧。”当然不收拾也没关系,蒋柏华身边自有伺候的人收拾,或许还比曹氏周到呢。

曹氏眼看着蒋锡抬脚就走,往前追了几步在门槛上绊了一下,险些摔倒,连忙扶着门框才站住,蒋锡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院子去了。曹氏看着他的背影,想起刚嫁进蒋家时蒋锡温和的模样,知道她有孕时的体贴,还有她生下蒋柏华时的欢喜,只觉得这几年的日子仿佛一场梦似的,稀里糊涂就变了模样,而她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变的。

“这不成,这不成啊……”曹氏喃喃地道,却想不出任何办法来。蒋家是蒋锡作主不消说了,桃华更是强势。若是别人家,娘家兄弟或者还可以来劝阻,偏偏她娘家远在江南,唯一的同母兄弟已经流放到不知哪里去了,谁还会替她来说话呢?

曹氏想了一圈,竟想不出半点办法,不由得颓然地扶着门框坐倒在门槛上。她这会儿才发现,其实她在蒋家根本不算什么,之前不过是蒋锡和桃华容让她,她才能做个当家主母,一旦这两人都不再容忍她的时候,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太太——”新提拔上来的两个丫鬟橄榄和银杏连忙上前来搀扶她。曹氏抬眼看见扶着她右边的就是银杏,下意识地将手一甩,“走开!”

茯苓跟着陈燕出嫁之后,就又从下头的二等丫鬟里提了一个上来,让曹氏身边仍旧是有两个丫鬟可使。也不知是不是巧合,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也取得有趣:一个叫橄榄,一个叫银杏,正分别对应了从前的青果和白果的名字。

大约是爱屋及乌之理,曹氏对橄榄亲近些,却对银杏不怎么喜欢。因这名字是蒋锡取的,不能不让她想到被放出去的白果。今儿蒋锡说了这么一番话,曹氏再看见银杏,便不由得疑心起来——莫不是因为她闹着不让蒋锡纳白果,蒋锡才要出门的?

早知如此,当日不如不要闹了。曹氏深深地后悔起来。白果不过是个丫鬟,就是做了妾又能怎样?只要她将白果的身契捏在手里,就翻不出天去。何苦为了这事儿在桃华和沈数面前闹起来,丢了蒋锡的脸呢?

说起来,也是她的确疏忽了,当晚本就不该让蒋锡睡在书房的。那时候陈燕还提醒过她,说蒋锡的事儿都是白果在经手,有些不妥。可恨那时候她一心忙着嫁女儿,竟然没有发现白果的心思,以至于今日成了这个样子……

曹氏越想越是后悔,然而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便越发惦记起陈燕来,只盼着回门的日子快些来到,也好能跟陈燕说几句话。

所谓欢时易过,苦日难挨,曹氏越是盼着陈燕回门,就越觉得这时间过得太慢。她拖着不肯给蒋柏华收拾行李,蒋锡也不催她,自管叫现在伺候蒋柏华的小厮砂仁和丫鬟山药去收拾常用的东西,至于以后缺什么,自然有桃华给补足,并不必他操心。

蒋锡自己这边,也着手收拾东西,蒋老太爷还特地过来,给他送了些路上常用的成药。因此这两日蒋家忙忙碌碌的,曹氏这个主母竟然似有如无,根本没人要听她的意见。

曹氏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陈燕回门那天。大清早她就起来,不过先来的不是陈燕和刘之敬,却是沈数和桃华。

桃华带了一个收拾得十分整齐的箱子,外加一辆轻便马车:“这马是王爷特地去挑的,速度不见得快,耐力却极好。既能拉车,到了山路上还能骑的。”

这两匹马据沈数说是蒙古马与河曲马的杂交。蒙古马耐寒冷、耐粗饲、耐劳苦,而且不易受惊。而河曲马挽力大,性情温顺,持久力强。这两者杂交出来的马匹,拿来拉车往东北那边去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蒋锡会骑马,但骑得并不很好,若给他一匹什么神骏,他根本控制不住,倒是这样温顺的马匹最合适,当下就有些惊喜:“又叫征明费心。花了多少银子?”他被封了药师之后家里也置办了马车,然而又怎么能跟沈数准备的相比。沈数是时常行远途的,马车要怎样才能既轻便又结实,配什么马合适,他都知道。

“岳父又客气了。”沈数把马车带回来的时候,已经得到桃华的热烈感谢了,这会儿心满意足,根本不想提银子的事儿,“常言说女婿如半子,岳父跟半子还说这些做什么。”

蒋锡看女儿面色红润眉眼含笑,知道这是过得好,心里十分畅快,抬手拍了拍沈数的肩,笑道:“你说的是,倒是我着相了。”他的性情素来如此,不善做伪,既然沈数直率,他也不讲那些虚礼,坦然叫小厮将车马带下去安置,又来看桃华准备的箱子。

要论出门的次数,桃华两辈子加起来比沈数又要多了。虽然古今难免有所不同,但两下里结合一下,收拾的东西既简便又实用,比蒋锡自己收拾的更好,只是衣裳要蒋锡自己加进去就是了。

女儿女婿考虑如此周到,蒋锡自然满心欢喜,原本很快就要离家的那点子伤感也都没了,拉着沈数道:“今儿再陪我喝几杯。”

沈数当然是欣然从命。陪蒋锡喝酒,对他来说真的就是“几杯”而已。桃华又好气又好笑:“爹今日不许喝醉了。柏哥儿去看着爹爹,只许他喝三杯。”三杯黄酒,蒋锡还能顶得住。

曹氏一直连话都插不上,这时候见沈数和蒋柏华一起陪着蒋锡,桃华落了单,连忙捉了这个空儿拉了桃华道:“桃姐儿,你爹爹说,要把柏哥儿送到安郡王府去?”

桃华淡淡点了点头:“我今天就是来接柏哥儿的。太太放心,王府那边都收拾好了,什么都不少。”

曹氏急道:“为何要将柏哥儿接过去?”她本想说自己才是蒋柏华的母亲,然而看见桃华冷淡的神色,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生硬地挤出来几句,“听说皇上给你派了差事,想必也是要忙的,哪里还顾得上柏哥儿呢?”

跟在她旁边的橄榄和银杏闻言,不由得都低下了头。太太实在太不会说话了,这样说仿佛是在指责王妃照顾不好柏哥儿似的,何不说不想让柏哥儿去给王妃添麻烦,到底也算一句客气话。

桃华倒是并不奇怪。曹氏若是不说糊涂话,不办糊涂事,大约也就不是曹氏了。

“柏哥儿自有人伺候,我这个做长姐的就是再忙,每日过问还是做得到的。”长姐亦可如母,由她来做,至少也不会比曹氏差。

曹氏急得头上冒汗,正想再说几句,就听小厮来报,说二姑奶奶和姑爷已经到了门口,紧接着陈燕就和刘之敬一起走了进来。

曹氏顾不得说别的,一双眼睛立刻往女儿脸上扫了过去,却发现女儿虽然穿着大红衫子,脸上也薄敷脂粉,瞧着唇红齿白,但笑容却有几分勉强,眼睛似乎也有一点儿浮肿,少些神彩的模样。

再看刘之敬,回门这样的日子也只穿一件青衫,虽是新的,衣料却平平,且颜色也嫌太素淡了些,不似新婚的模样。

也不单是曹氏,连蒋锡看着都微微皱眉。新婚头几日,不单女子穿红,就是男子也要穿得鲜亮些以示喜庆。当初沈数跟桃华一起回来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红衣,这还是他有眼疾,素来见不得红。如今刘之敬又没这毛病,怎么还穿件青衫?看起来虽是一派读书人的清雅风范,可也太不像刚成亲的人了。

刘之敬却是从容不迫,进了门便给蒋锡和曹氏见行,口称“岳父”“岳母”,与陈燕双双下拜。他礼都行了,谁还能给他摆脸色不成?蒋锡也只能受了这礼,吩咐前院摆上酒席,招待新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