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咱也实在点吧。”高长撑直了腰站在沟对面,笑得十分嚣张:“就是变异而已么,别把自己整得跟天使似的。”
第章
林芳,也就是这一行五个变异人的小头目,身材高大,胖得比较均匀,约莫三十出头,五官长得不错,咋一看像是个豪爽的大姐头,其实很是工于心计。
她十九岁中专毕业,和几个同学到一同到南方打工,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很快就掌握了这个社会才处事要诀。顶着一副豪爽的皮囊,给大老板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剩下的,巴结巴结领导,收拾收拾下属,加上她平时又很是有眼力劲,知道什么时候该出风头,什么时候该夹着尾巴做人。职业生涯虽然说不上顺风顺水,但是无论是在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是旧时同窗中间,都算是光鲜的了。
但是太阳变成蓝色之后,整个世界就和从前大不一样了,不再有工作不再有手下,甚至连从前对她唯命是从的丈夫,也敢跟他跳脚了。城市乱了,一家人在逃往老家的途中受到鼠群的攻击,她不慎崴了脚,跟不上狂奔的丈夫和他怀里的儿子。
那一天夜里,她就这样一瘸一拐地跟着人群,眼睁睁看着那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离她越来越远,儿子就趴在他爸爸肩膀上,两眼望着自己,看着自己挣扎颠簸越落越远,嘴巴却紧紧闭着。哪怕他当时开口说上一句,爸爸,我们等一等妈妈吧。哪怕只是这样一句,自己现在肯定也是要去找他的,拼上一条命也不让他吃一点苦受一点委屈。
就在那一天早上,带着绝望的心情,她在蓝色的阳光中蜕变了,她相信这就是自己的命,多少人死在这崭新的阳光下,她却活下来了。这说明什么?
——她才是新世界的主宰!
她相信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林芳,她是崭新的一个人,经过蓝色阳光洗礼的,被神选中的人,这个世界的新主人!丈夫算什么?儿子算什么?那些卑微的丑陋的物种,早晚都要被新人类代替,谁也不能阻挡蓝色太阳的力量。
她还年轻,她才三十二岁,她找到了自己的同类,并且应用从前的手段,迅速在这个诞生不久的小团体中拥有了地位。他们甚至不用动一根手指,蓝色的太阳就会把那些过时的人类消灭,从那以后,这片大地就是属于他们的,大地上的人类都将是他们的子孙,她会拥有新的家庭,还有被这个新世界认可的子嗣。
这样一个女人,她在进了高长他们这个村子之后,很快就把一群农村人唬住了,除了展示了变异人异常强大的身体素质之外,她此行还带了两个年轻女子,虽然长得一般,但是林芳说普通人和变异人生的孩子,会比较容易通过蓝色阳光的考验,原本还有些排外的村民们顿时就动心了。
事实上,那些杂交品种到底有没有优势,谁知道呢,蓝色阳光出现的时间也就这么三年多,成功蜕变的人类寥寥无几。而且,但凡是已经成功变异了的女人,又怎么肯屈居于她们眼中的低劣人种身下,所以通婚什么的,也就是说说而已。
她们虽然身为神选之人,可如今整个世界都一团乱,各个政府还有一些集团力量,都在不遗余力地捕捉变异人,企图发掘成功变异的秘诀。为了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时间,她们不得不暂时放□段,找一处远离政府力量,又可以躲避毒蛇猛兽的地方繁衍生息。
今晚她明明已经说动这些村民了,好些男人的眼睛也在她们三个女人中来回徘徊,眼看着事情就要成了,却偏偏有一个老不死的,在最后关头文绉绉地来一句:“事关体大,还是等高长回来了,再商议商议吧。”
此话一出,院子里的风向顿时就变了,她旁敲侧击了一番都不见效果,又担心说得多了会自贬身价,只好不咸不淡地跟他们耗着。照她的意思,还是打算今晚就把事情敲定下来,到时候管那个叫高长的是什么态度,他一个人还能改变一整个村子的决定么?
没想到那几个老匹夫的态度竟然十分坚定,后来就连几个年轻人都转了立场,说是等高长回来再商量,心里分明是对她们入住这个村子的事有些迟疑了,几个妇女甚至说:“咱地里的庄稼最近也长得不如从前好了,他们人又多,还得再盖个院子,又要多养活这么多张嘴,可别到时候把自个儿都给饿死了。”
呸,什么担心自个儿饿死,分明是担心自个儿男人被勾搭走了。要是在别的地方,这些事断然是没有女人说话的余地的,特别是在他们之前待过的城里,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寻常女人的地位就如同奴隶一般。不过现在是在村子里,村民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如外头,男女地位的极端化也不如城里那么快。
就在林芳等人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让这些村民松口的时候,外头来人说高长他们回来了,带回来一车野猪。村民们再也没有了谈话的心思,都到村口去瞧热闹,林芳等人也只好跟着一起出去了,却不想一碰面,就被高长一通损,根本不把变异人放在眼里。
林芳纵横职场十多年,也不是胸大无脑的女人,加上见到高长他们打回来的那一堆野猪,还有他们丢野猪的举动,都证明这个叫高长的男人还是相当有两下子的,在村子里又有些威望,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于是她只是呵呵笑了几声,转而对郑国邦说:“他向来都是这么说话吗?”
“嗨,他这人就这样,嘴巴忒坏,不过人还不错的,这些年也为咱们村子做了不少事。”虽然觉得引进变异人一事大有可为,但是郑国邦这人说话还是比较公道的,并没有向着外人贬低自己的村里人。
“是啊,一个人就能弄这么多野猪回来,确实是有傲气的资本,这么多猪肉,够你们村吃好久了吧?”林芳不无羡慕地问,郑国邦一下子就被她噎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嗓门不小,周围许多村民都听到了,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着有些尴尬。
高长每次打猎回来,都能让村子里的人沾些荤腥这是真的,但是也并不会慷慨到被所有猎物都分给村民吃,可是面对外人的时候,这话怎么说得出口呢,就为了沾点便宜,大伙儿就都高兴成这样,全村跟过节似地。他们平常这样都习惯了,可咋一下被外人问起,都觉着有些羞耻感,有些人甚至在心中隐隐生出一些想法,觉得高长分明是凌驾于他们这些村民之上,自己为他跑前跑后的做法,也显得十分狗腿卑贱。
“说什么呢,人家打的猎物凭什么全分给村里啊?嘿,咱就是跟着沾点光,这次打回来的野猪多,光猪下水都够吃上十来天了。”说话的是郑国喜,这人人如其名,平时整天笑嘻嘻的,人缘挺好,这会儿他就问林芳了:“你们变异人肯定不能像咱这样,弄死几头野猪,是不是跟玩儿似的?”
“呵呵,带上枪的话,也还成,在山里活动的话,白天比晚上方便。”林芳避重就轻道。
“郑国喜你过来帮我搭把手。”那边恭俭把郑国喜叫了过来,两个人抬着一头猪往院子里去:“好好的干嘛为难人家大姐,这野猪也是变异的,人能跟猪拱架吗?真是……”
被他俩这一说,村民们心里顿时也敞亮了,人有时候就这样,耳根子软的,就容易被人气拐八带的钻了牛角尖,一个不留神就被人当枪使了。但是大部分村民都比较朴素,就当自己想多了,没把这几个高高在上的变异人往坏了想,不过也有几个心思活络一点的,都暗暗戒备了起来。
林芳挑拨不成,反被将了一军,也知道现在不宜再有什么动作,以免引起村民的反感,他们从南方一路走来,经过许多城市和村镇,唯独最中意这里。几个头面人物在经过一番商议之后,决定务必要拿下这一块地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使用武力。一来容易得罪大量本地人,二来留得这些村民,如果能顺利使其转化为自己的信徒,岂不妙哉。
高长把大小野猪都丢村子里去了,然后招呼了一个在村子附近巡逻的白宝的手下,让他把车子开回去,这要是平常,车子搁他们村外也没啥,不过今天不同,他们院子里头还有几个变异人呢,也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防着点总是没错的,可别让人顺手牵羊咯。
喵仔和辛巴今天晚上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这俩哥儿们为了讨好高长,让他以后每次打猎都把它们稍上,自发自动地把保镖这活儿给揽了下来。刚刚高长他们在收拾野猪的时候,它俩就在车子周围巡逻,有不长眼的毒蛇什么的靠近,都逃不过这一猫一狼的尖牙利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