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村庄里一片繁忙,雪刚刚开化,事情不多,但是威廉下达的命令却需要他们执行。
威廉也在四十二名士兵中挑选了四名扈从,并且花费了三百多枚银币将他们武装起来,包括马匹,骑枪,锁甲,他们都装备上来说,已经能够和一名骑士相比。
他们分别是图斯,维达尔,马科,杜文斯,这四个人是威廉精心挑选,从这些士兵中挑选的佼佼者。
不仅如此,威廉还在剩下的士兵中挑选出了两名最优秀的士兵,作为队长,一名叫科科,另一名叫克夫。
科科和克夫不但需要训练长枪的技术,还需要学习如何指挥这些士兵,他当然没有这方面发天赋,威廉只好亲自操刀,按照记忆指挥了一下。
其实也并不难,三十八人的队伍还没那么难以指挥,就是让他们坚守,刺出之类的口令,在前进的时候吹响嘴里的勺子,让士兵的脚步和哨子重叠。
所以说,经过了许久的训练之后,他们也熟悉的如何指挥这些士兵。
一个季度的训练,使扈从们学会了骑乘战马,并且能够不太生疏的使用骑枪和长剑。
威廉诺文和斡里木也都换了一身铠甲,从原来的半身锁甲换成了全身锁甲,除了面部全部包裹在锁甲中。
这种锁甲从背部开口,人可以从这里将其穿戴,威廉在里面还配置了一件能够护住整个上身的皮甲,防护力远超之前的半身锁甲。
而他之前的那件半身锁甲也就淘汰给了那四名扈从,斡里木跟诺文也花了不少的钱,各武装了两名扈从。
秋收如火如荼发进行着,就在秋收结束的前一天,奔腾的战马踏破了村庄的宁静,带来的是柯莫斯男爵的征召令,除了威廉,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召集令。
威廉必须在三天内带着不少于三十名轻步兵来履行对男爵的义务,而诺文和斡里木则是需要带领二十名轻步兵,这意味着威廉除了那些已经武装过的士兵之外,还需要在不进行脱产训练的农奴中挑选十二名士兵,毕竟这四十二名职业士兵中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领民。
看来这次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不然柯莫斯男爵不可能需要调遣这么多士兵,从威廉三人收到的征召令就可以看得出。
对于封君的命令威廉不敢怠慢,连忙在村里调集人手,诺文和斡里木也差遣扈从去他们的采邑中动员士兵。
不过一会,威廉就已经在村庄中动员齐了所需要的所以士兵,威廉看着眼前这四十二明精神抖擞的强壮士兵,心中一阵骄傲,两年的训练没有白费,这些士兵已经具备了所有精锐的特征,就连战场他们也是上过的,这个时代的男人很少有没上过战场的。
拍成整齐的两排,手持三米多特制的长矛,一身缀铁片的皮甲,让他们看起来十分威武。
而一旁的十二名后来征召的士兵就差了许多,虽然他们也参加过之前的集训,但是时间毕竟很短,而后来威廉觉得有这四十二名脱产的职业士兵就足够了,也就没有对他们再次进行训练。
现在让威廉发愁的是,这十二名后来征召的士兵没有武器啊,如果让他们就这样走上战场,那就和送死无异,这可都是他的领民啊,这都是劳动力啊!他可舍不得让他们去送死。
“到时候问问男爵哪里有没有多余的武器吧!”威廉这样想道。等待了一会,威廉等人走出了村庄,往诺文和斡里木的村庄,准备和其余的征召兵汇合。
三个人并排都在队伍的最前面,身后是几名扈从骑马跟随,职业士兵们拍成整齐的两列,紧随其后,最后是征召兵们押送的几辆挽马拉的马车,上面放着辎重,威廉三人和扈从们的铠甲装备,以及骑枪之类的东西。
时间临近黄昏,威廉一行人终于和诺文他们采邑中的征召兵汇合,汇聚成了一支七八十人的队伍。
正好黄昏,威廉下令安营扎寨,他们时间充裕,男爵给的时间是三天,他们采邑到男爵的庄园又不远,步行大半天就能到达,骑马也就一两个小时的功夫。
威廉三人围坐在篝火前,几名扈从在几米外守卫着,士兵中也有负责守夜的,所以比较安全。
威廉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和扈从们交代一下,让他们开战的时候紧紧的跟在自己身边。
一夜就这样过去,威廉打着哈欠从车板上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叫醒了所有的士兵之后,继续往庄园走去。
威廉他们到了庄园,还是汀斯书记官来接待他们,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显得轻车熟路。
汀斯书记官显然没有想到威廉手下竟然有这么精锐的士兵,看起来简直比男爵大人的武装步兵还要精锐,一群士兵竟然穿着缀铁片的皮甲!特制的长矛看起来如此锋利!装备居然比男爵大人的手下还好!
尤其是身后的那八名看起来是扈从的家伙,那真的是扈从吗?一身装备简直不比男爵大人手下的骑士们差了!威廉爵士可真是财大气粗!
看出汀斯书记官的惊讶,威廉一阵骄傲,轻咳一声:“汀斯书记官,把他们带到营地去吧,我先去找男爵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