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三章:逛达拉斯(1 / 2)

宋惟这人很简单,这里所说的简单,不指是说他的头脑,也在说他的生活方式。

他这个很直白,可能是从小生活在山里面的原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完全不管别人的感受,这样的人如果进了公司里面的话,估计不是成为人缘特别好的人,就得被排挤死。

他讨厌就是讨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像是杰森-特里,这个家伙在看到了宋惟的第一眼就很嚣张,那宋惟对他也好不起来,如果是其他的新秀,在刚进联盟的时候。

除了极个别二货之外,那可是都会腆着脸去帮老将们的忙的,像是端茶倒水之类的活,可都是新秀的,不过宋惟不愿意就是不愿意,自从来到了小牛队之后,他几乎就同有干过端茶倒水的活,他顶多也就是去拿水的时候,有人叫他捎一瓶,他就帮忙捎一瓶。

那种腆着老将脸的事,都是多米尼克-琼斯干的,这样的事,他可不干。

按着宋惟老妈的话讲,这样的性格,叫做‘穷横’。

好在宋惟的球技在那里摆着呢,而且他也不耍大牌,只要你对我笑,那我就对你笑。

所以他在球队里面的关系还不错,除了极个别的人,比较讨厌他之外,大多数的人都还好,像是诺维斯基和贾森-基德他们,对宋惟的感观都不错。

在他们看起来宋惟是一个很有实力,也很有潜力,同时很勤奋的这么一个人。

而除了脑子之外,他的生活方式也很简单,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基本上就是四点一线。

寝室,食堂,球馆,打拳的草坪,就是这四个地方,就算是宋惟没有带手机,想要找他也不难,而到了米国之后,他的生活方式同样简单。

在老尼尔森那里训练的时候,他的活动范围,就是老尼尔森家所在的那一个街区。

因为早上要跑步,不跑步的时候,他基本上就窝在老尼尔森的家里面。

哪怕休息也是呆在家里面,他不动,那刘佩佩也就动不了了,所以她很想要出去玩。

来到了达拉斯之后,宋惟的生活同样简单,每天早上打步,然后打拳,去球馆训练,有的时候会去唐人街吃东西,然后就回家,生活简单的令人发指。

不止一次刘佩佩问他,是不是穿越过来的,他是现代人么?

对于刘佩佩的话,宋惟表示自己并不是太懂……他感觉自己这样的生活状态挺好的。

确实是挺好的,挺坑人的,其实宋惟这样,主要是因为在他认知当中,别人也是这样的。

当初他上学的时候,那些队员们可不都是这样的么,但是最近他发现其实nba里面的其他人并非是像他这么简单的,不说夜店、酒吧啥的,至少他们还是会逛街的。

宋惟最近也想要改变一下,来到达拉斯一个月了,他连达拉斯市都没有逛过呢。

这要是以后别人问起来,宋惟说自己在达拉斯打过球,结果人家问个地名他都不知道,这多丢人……想到了这里,宋惟才同意今天跟着刘佩佩去逛逛,反正有人开车,他是无所谓。

吃过了早餐之后,刘佩佩便开车直接带着宋惟去市中心了,在米国这里,到处都有超市。

宋惟所住的地方,离他家走五分钟的路程就有一个超市,以前宋惟买东西都是来这里的。

不过现在他们要去逛,自然要去市中心了,买东西只是附属的。

达拉斯是德克萨斯州的第三大城市,米国第九大城市,这些都是浮云,最主要的是,他是米国第四大城市群,现在看一个城市是不是重要的城市都是看这个。

为什么说纽约、洛杉矶、芝加哥是大城市,不仅因为他们城市的人口多,更因为他们的城市圈大,在他们那一圈的城市当中,都有钱,都有发展的前景,这就是大都会。

而比如说像是费城,米国人口第五多的城市,底特律,米国人口第六多的城市,亚特兰大,米国人口第十多的城市,为什么这些地方,人口多但是还是招不来球员,就是因为他们的都市圈太小了,而达拉斯,应该算是德州最大的都市圈城市了。

休斯敦可以排除在外,因为这个城市虽然说没有都市圈,但是有钱人太多了……所以单算。

达拉斯创立于1814年,1856年正式建立,算起来他才建了一百五十多年,跟华夏的一个县比都要差的远了,不过人家这里的经济条件,确实是要比国内一个县强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