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布条,和秦蓁蓁所穿衣服的一对比化验,证实这布条就是属于事发当晚她身上所穿,并撕破的那件衣服。
还有发现的那些指纹、脚印,都和秦蓁蓁与凤小晴两人对上了,证明他们俩那晚,确实从阁楼窗户爬上了屋顶。
但屋顶可没有摄像头,这能证明两人都爬上了屋顶,但也没法证明就是秦蓁蓁想杀掉凤小晴。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一定要爬上屋顶,推凤小晴下楼,采用这样方式杀掉她?而且这样的方式未免太浪费体力了,秦蓁蓁又是女生,何必这样做?
并且,这些证据也间接解释了,凤小晴并不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某人给带上屋顶,而是她自己亲手爬上了屋顶。
根据证据,警方这边渐渐对秦蓁蓁解除了怀疑,可凤小晴一直对别人说,是秦蓁蓁想把她从屋顶推下去,还顺带说秦蓁蓁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
秦蓁蓁单方面的解释只说,她当时上屋顶只是为了救凤小晴,可又拿不出更多的证据,凤小晴又很擅长扮演无辜者,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相信凤小晴。
警察问凤小晴,她当时是怎么上到屋顶的,她自己却说,什么也记不清楚了,说是那段记忆没了,断片了。清醒过阿里的时候,她已经身在了屋顶上,然后就见秦蓁蓁发了疯似的要把她给推下楼。
秦蓁蓁再把自己所知道的告诉警察,警方就觉得她俩所说的简直不可思议。
她称凤小晴晚上很晚没回宿舍,她很担心就出去寻找,结果在走到旧教学楼楼下的时候,看见凤小晴一个人站在顶楼的阁楼窗户那儿,她就跑上楼去凤小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