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1 / 2)

重回九零年代 决绝 3661 字 9天前

当然,因为他们的房子和朱阿大他们的连着,原本朱成才是想等朱成功有了钱一起翻盖房子的,可是自从他们不答应把两个孩子换着养以后,朱成功和冯仙对他们的态度就有些不对,一开始冯仙跟姜月秀说好了要去李跃的服装厂工作,可两个月前,冯仙却也跟着朱成才卖肉去了……种种的情况,总是让朱成才心里也有了一点疙瘩,于是就有了到新建好的公路边买块地基盖房子的打算。

“妈妈,为什么要盖房子,我们不能开厂吗?”朱云轩一惊,他知道父母如今手里有钱了,正打着再贷款贷一些然后开厂的打算,谁曾想父母竟然只想着盖房子……

“开厂?开服装厂吗?我们只会这个……可是李跃他有本事,要是我们,恐怕连机器都没处买去。”李跃开服装厂,能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作出成就来,跟郑笑晴的关系很大,要不是李跃有郑笑晴做后台,那里来那么多的资金投入进去?又哪里有门路买来那么多上好的设备?李跃要是只靠自己,估计就算生产出了新款的羽绒服也会没地儿卖然后没多久就被别人仿冒了,而不会像现在一样,很多城市都开了直销店专卖店。

“我们当然不开服装厂,我们可以开纺织厂,到时候李叔叔也会帮忙的!”朱云轩从来就没有开服装厂的打算,但是开纺织厂就不一样了。

如今李跃常常会发愁买不到便宜质量又好的布料,如果他们开纺织厂,可以先从小范围做起不说,还不用发愁销路,何乐而不为?

而且正如刚刚重生的时候和李锐说过的话一样,朱云轩是知道以后的床上用品、窗帘之类的东西有多么赚钱的,他自然也想插足这个行当,当然,这一切都要慢慢来才行。

等过了年,也才九五年而已,朱云轩相信自己是能在十年里做好一个企业的,毕竟他在孙凌那里学的东西并不是白学的。

“纺织厂?”朱成才想了想,也来了兴致。

附近也是有纺织厂的,很多规模都很小,他们现在的钱要开服装厂可能开不起来,但是纺织厂应该没问题,而且开纺织厂不是跟李跃抢生意而对李跃有益,李跃是肯定不会心里不舒服的!

“就是啊,爸,你可以先去建一些厂房,然后买一些机械纺织机回来,再怎么样,最多也就是亏了我们这一年里赚的钱。”朱云轩知道姜月秀对于自己卖设计得到的钱一直都有一种不真实感,常常觉得那钱是天上掉的,没有跟家人以外的人说起过不说,恐怕真的亏了她也不会太过心疼。

“没错,就是这样,这些钱我总觉得要花了才踏实,现在开厂总比盖房子好。”姜月秀马上开口,她如今的眼界可比当初开阔多了。

“既然这样,我先去打探打探消息,等过年了我们就想办法开厂?”朱成才的声音都有点抖了,一年多以前他还是个在街边给人修自行车赚个几毛一块的,现在竟然能当老板了?

“爸,这事你也可以跟李叔叔说说,要是李叔叔有门路可以帮我们弄到设备什么的就好了。”朱云轩开口,他觉得在姜月秀帮李跃打响了他的服装厂的牌子的情况下,李跃应该是不会拒绝这一点的。

朱成才马上点了点头:“行!没问题!不过轩轩,开厂都要做些什么你知道吧?”也许以前他还把朱云轩当成一个孩子,可这半年来,朱成才却是越来越觉得不能把朱云轩当成孩子看了。

不过,他儿子这么聪明,肯定是他生得好!朱成才又得意起来。

“我知道,孙爷爷教过很多东西,爸,我们一开始只开个小厂,注册资金也不用太多……”朱云轩慢慢解说起来,朱成才夫妇都听得很认真,就连什么都听不懂的朱云锦,都看着他一直在动的嘴巴兴奋地甩手表示支持。

即将过年,自然也到了放寒假的时候。

期末考朱云轩和李锐都考的很好,并列的年级第一,让一些因为他们在学校没有怎么学习而打算看笑话的人哑口无言,而等两人拿了学校三好学生的奖状去了孙凌那里,没多久就得到了一个消息——寒假孙凌要带他们去上海见见世面。

朱云轩对于上海还是很好奇的,李锐就完全不一样了,半年前郑天奇转学到了上海念书以后,他基本上每个周末都会去上海,对那里实在生不起新鲜感来。

不过他虽然对那里已经没有新鲜感了,看到朱云轩兴致勃勃的,也就生出了一股向往来。

“孙老师,既然如此,你们可以住到我家去。”郑笑晴原本在上海的住处就是一栋小别墅,这种别人两家人合买的别墅他们一家却是住了一栋,地方宽敞的很,这半年来郑天奇就一直住在那里。

李锐记得,上辈子的时候李跃对郑家人一直都是很排斥的,也不让郑天奇住到他和郑笑晴的住处,这次倒是不一样了,李跃热情地让郑天奇住到了他们的家不说,每次周末把他接去了的时候还会亲自下厨做两顿饭。

李跃和郑天奇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李锐不知道,不过表面上,两人的关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

“行!到时候我们也去过过腐败的日子。”孙凌答应了,别的不说,他也是想见见郑天奇的。

本来郑天奇也有来文德镇这里看看的打算,可是他如今要学的东西很多,郑笑晴又忙的根本没办法离开上海,所以都过了五个月了,他还没来过文德镇一次,每次周末都是李跃带着李锐回上海跟他们团聚的。

孙凌腿脚不便,不愿意在周末一天半的时间里折腾自己,自然也就没去过上海,这次倒是可以借着机会去那里看看。

“真的是过腐败日子吗?到时候我们不会又要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吧?”朱云轩一边手脚飞快地做汤圆,一边开口,暑假的经历那可是不堪回首的。

前段时间姜月秀自己做了汤圆吃,朱云轩无意中提及以后,孙凌就来了兴致,非要让他做一回来吃。文德镇这边的人,做菜很多人都喜欢放糖,馅料却更喜欢咸的——早上的时候街上会有很多卖粽子的,那里永远都只能买到肉粽子,包子店里虽然也卖豆沙包,可销量最好的绝对是肉包子,其次就是咸菜包子了,就连中秋节前后,街上摆了现做现卖的月饼,也多是鲜肉月饼。

姜月秀前几天做的汤圆就是韭菜猪肉馅的,而到了孙凌这里,朱云轩做的馅料就不止一种了。

孙凌喜欢吃肉,可朱云轩很清楚岁数大了的人肉吃的多了,因此韭菜猪肉和白菜猪肉的馅料里韭菜白菜都放了很多,另一个竹笋豆腐干猪肉馅里,猪肉更是少的很。

手工做的汤圆,要做的每一个都小巧玲珑光滑滚圆是不可能的,更别说朱云轩还是第一次做了,于是最小的汤圆都被他做到了乒乓球大小,一个个装足了馅料的汤圆挺着巨大的肚子,好像随时都能破开。

“到时候我肯定不会让你饿肚子!对了云轩,这些汤圆会好吃吗?”孙凌指了指那些模样不怎么好的汤圆,怀疑地开口。

年纪大了,就惫懒了,他如今只想着剩下来的日子能吃好睡好了。

朱云轩也知道自己做的汤圆模样不好,可是糯米粉比面粉难处理多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吃汤圆,吃的不就是馅料吗?我调好的馅料味道当然好!”

“味道一直都不错,就是你调的馅料里头,肉可是越来越少了。”孙凌有些可惜地开口,前几天朱云轩特地给他包了春卷,馅料也是竹笋豆腐干猪肉,可他好像只吃到豆腐干和笋了……

“肉吃多了不好,反倒是蔬菜,应该多吃一些。”朱云轩微微一笑,手上的动作却并不停,现在他做的汤圆模样也好起来了。

汤圆皮是糯米粉做的,不好消化,可是如今朱云轩做的汤圆皮薄馅多,多吃几个关系倒是不大。

“味道真好,云轩就是能干!唉,小勇要是早点结婚,孩子也能有这么大了。”周娟捧着碗,一边吃一边夸奖着朱云轩,半年过去,她整个人都胖了不少,看起来也年轻多了,如今倒是真的有了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的模样。

这半年里,她已经完全适应了文德镇的生活不说,也把蒋勇完全当成自己的儿子看了,这一个月来她就一直试图让蒋勇去相亲然后娶个媳妇过来,不过蒋勇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岁数大不说,在周围的人看来还是没有工作的,这样一个没工作的大龄青年……就算是文德镇附近那些只有初中毕业的普通女工都是看不上的!

朱云轩上辈子一直听人说剩女多,在省城工作的时候也看到了很多优秀的单身女性,但是在文德镇这边,女人想要嫁人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找不到条件比自己好的对象的。朱云轩一直都觉得,女人剩下的都是优秀的,男人剩下的却都是差劲的——在乡下,基本上只有男人娶不到老婆的事情却很少有哪个女人会嫁不出去。

至于蒋勇……其实蒋勇的条件很好,郑家人给他的钱应该也是不少的,相处久了以后,朱云轩还发现他会摆弄枪械会制作弹药会开车会开船连飞机都会开,这样一个十项全能的男人在文德镇找个初中毕业的姑娘肯定是会委屈了他了。

“小勇的事情,你还是别操心了,我们岁数大了的人,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孙凌淡淡地开口。

“我咋能不操心?小勇,前几天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过来投奔嫁到这里的姐姐的姑娘,虽然是外地的,可是模样长的很不错,你去见见好不好?”周娟再次开口。

文德镇这边的普通男人要是娶不上本地媳妇,就会娶一个外地过来打工的,朱云轩的一个关系较远的堂哥就在几个月前娶了一个外地女人。当然,朱云轩觉得自己的这个堂哥娶不到本地姑娘也是有原因的——他本身性格内向不说上了九年学竟然还不认识几个字,不过一开始朱云轩没想到的是他娶的老婆竟然也是个不识字的——一个星期前,他堂哥夫妇专门来找他让他帮忙去银行存款来着。

以前朱云轩一直都觉得如今的年轻人都该是识字的,也是见了他那个堂嫂才知道,原来出生于八十年代初期的还有上不起学的人存在……不过上辈子的记忆里这个堂嫂是个精明能干的,生的孩子也聪明,堂哥更是事事听她的,她嫁到这里以后的日子应该并不难过。

蒋勇一贯沉默,这时候也没说话,倒是孙凌又开口了:“人家一开始不是不同意吗?一听说蒋勇有房子有镇上的户口就同意了,这有什么好的?”虽然如今镇上的户口没有以前那么大的吸引力了,可还是很多人向往的,前几年的时候,还有人花一万块钱就为了买个非农户口呢!

“你怎么一直捣乱?小勇过了年就三十五了,我这个岁数的时候,儿子都是大小伙了!”周娟气愤得很,她可是十六岁就嫁人了的。

“哪有?小勇周岁才三十三呢,而且你那是结婚太早了。”孙凌是知道蒋勇的心思的,当然也不介意帮蒋勇一把。

周娟倒是急了:“你这人怎么这样?不会是你自己打了光棍,就不想让别人娶媳妇吧?”她对孙凌一直都是很敬重的,可是相比之下,她更操心蒋勇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