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1 / 2)

胡善围 暮兰舟 2848 字 12天前

“哎哟,一不小心倒多了。”沐春大叫,跑到书案边,“分你一些,不要浪费了。”

没等胡善围拒绝,沐春就夺了她的笔,将她的双手捂在手心里慢慢的揉捻,两人骤升的体温很快将一滩香蜜融化,揉开,均匀的涂抹在肌肤表层。

理智告诉胡善围,不该纵容沐春放肆,可是情感又让她舍不得挣脱四手在香蜜中揉捻时的缱绻。

这一刻真是太美好了,她舍不得。

经历过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胡善围如何看不出沐春隐忍不说的情?他不说,因为他知道她会拒绝。

他目中无人,不顾一切闯入行宫救火。她面上淡淡的,心中却又按捺不住的欢喜。

沐春每一次的试探,就像一个高明的厨师,精细的拿捏咸淡的分寸,揣摩着她的口味,并一次次的加重一些,让她适应他的烹饪方式,让她渐渐沉迷他的“味道”。

他得寸进尺,一次比一次放肆,且每一次都师出有名,进可攻,退可守。在秦王府的那个离别雪夜,他抱起她,借口是雪太深,会湿了鞋袜。今天是香蜜太多,不要浪费。

他的每一个借口看似漏洞百出,一捅就破,但是他知道,她不会捅破,因为,她也需要借口。

才出王宁这个虎穴,又入沐春这个狼窝。月老太过殷勤,总是往胡善围的脚脖子上绑红线,一根又一根。可是这红线脆弱的很,稍有差错,便断了,情断是多么的痛苦,灵魂每日受折磨……

短暂的柔情蜜意后,胡善围心中涌上一股恐惧,沐春感觉掌心里的小手微微一僵,便立刻放手,无视她耳垂间犹如滴血似的一抹红,说道:“抹完了,你继续抄经。”

沐春对付胡善围的方法是游击战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比如现在,就是“敌进我退”的时候。

沐春退到罗汉床上吃点心。胡善围提笔继续抄书,刚一下笔,笔锋软绵无力,由浓转淡,和之前的字迹便有不同,抄经书要静心,而她的心,已乱了。

此时胡善围就像被青蛇勾引的法海,表面老僧入定般伏案抄经,内心已如三月樱花绚烂飞舞,纷乱如斯。

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胡善围将毛笔搁下,轻轻吹干纸上的墨迹。

沐春这个磨人的小妖精还恬不知耻的抬头问她,“怎地不写了?还没抄完呢。”

满屋“春”色惹人醉,沐春立刻变成了女儿国国王,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美不美……

胡善围一颗心都被撩到西天,却一个责骂的字都说不出,只得借着吹墨掩饰内心。不能理他,再理恐怕把持不住了……

敌退我追。沐春妖精似的缠上去,“唉,你有气无力的,我来帮你吹。”

沐春站在书案的另一边,和胡善围面对面,俯身去吹墨,他鼓着腮帮子如青蛙,尖尖的撅着嘴巴子如油瓶,离胡善围的唇越来越近。

感觉到了他唇间的呼吸,胡善围的脑子嗡的一声,如野蜂飞舞,伸手手掌,赶苍蝇似的将沐春撅起的嘴巴子拍开了,“你不要过来——别吹上唾沫星儿,污了我的字。”

敌进我退。沐春不再强求,退到一边。

冬天书房燃着火盆,墨干的很快,胡善围折上了宣纸。

沐春见她忙完了,凑过去问她,“元宵节京城没有宵禁,可以出门走百病,很是热闹,我们一起去吧。”

元宵节,京城有穿月白衣衫,走百病的习俗。胡善围目前在宫外养病,出行比较自由。

“不去。”胡善围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最后一次走百病,是和当时的未婚夫王宁在一起,他们第一次牵手,沿着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的秦淮河走了好远好远。

之后,这个节日对她而言成了禁忌,她不过元宵节。

敌驻我扰。沐春知道她为何不去,偏要把她拖出去,“你不去,就是还想着他。”

胡善围被戳中心事,恼羞成怒,将书案上的玉镇纸重重一拍,“胡说八道!”

沐春存心激将,“那你去啊,去了我就信,不去就是心虚。如今他都要当爹,你有什么好躲的。你要是不敢出门,我都瞧不起你。”

“我——”胡善围咬咬牙,“去就去。”

胡善围去里面换衣服,穿上月白色里发烧的貂裘,出了门,沐春也换上了月白色,打着一盏红色的狐狸灯在外头等。听到门口的动静,沐春回眸一笑,和手中的狐狸灯一模一样狡诈的笑容。

胡善围看得呆了,她以前觉得全京城的人都没有王宁适合穿月白色。

如今看来,她错了。

时隔五年,胡善围再次出门走百病。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元宵节也是如此。从胡善围记事起,秦淮河畔每年的这个时候,两岸的灯树如两条孪生银龙,横穿这个古老又崭新的城市。

她和父亲初来乍到时,被这座城市的繁华和莫名雅致的气韵所折服。她七岁就在藏上当抄书匠。上元节,父亲牵着她的小手走百病,无论是何种小零食,只要她开口,父亲都会满足,父女相依为命,秦淮河太长了,往往走到一半,她就累得走不动,父亲背着她游玩。

她搂着父亲的脖子,父亲的脊背宽厚,趴在上面温暖又安全,这是一年中难得闲暇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她大了,和父亲一起走百病时,父亲已不方便牵着她的手。十二岁的她成了小淑女,英灵坊最漂亮的姑娘,姿容出色,穿着月白衣裙,在秦淮河边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水仙。

有路人频频驻足看她,父亲虽恼,也有些吾家有女初长成的骄傲,感叹自己年华老去,要寻一个妥当的男人接手,继续保护她。

千挑万选,选中了王宁。

十四岁那年的上元节,她和父亲走百病,水仙花已经盛开,灯下观花,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美,被一伙登徒子盯上,出言调戏,没等父亲动手,一个少年飞身就是一脚,将为首浪荡子踢飞到秦淮河,三拳两脚,放倒四人,登徒子一哄而散。

那是她第一次和未婚夫王宁相见,之前两家定亲,两人也未见过面,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胡善围抄书的时候,抄到书里的人一见钟情,总觉得可笑,是作者偷懒,懒得写相爱的过程,敷衍了事。但是那一夜见到威风帅气的王宁,她竟有些痴了,她也能从王宁的眼睛读到惊艳二字。

原来,这便是一见钟情。多么幸运,多么美好。

父亲对王宁很是满意,借口腰疼,坐在河畔石凳休息,“你们年轻人去前头看人耍龙灯舞狮子去,我在这里等你们。”

那一晚,秦淮河畔,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琦飘香,花光满路。

她和王宁却什么都没看到,对一切美景都熟视无睹了,因为无论他们看什么,印在心底的,始终都是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