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2)

而陆晓晓看到前两集的剧本之后就大抵明白连城编剧为什么会这么受业内追捧了,剧本写的确实好,只是怎么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啊!”陆晓晓低呼一声,这部剧不就是当初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豪庭》!天呐!这部剧当初很红,即便是之后的若干年都一直会被提起。

这部剧是讲述的豪门恩怨,概括起来就是那些发生在超级财团继承人们身上的那些虐恋情深,总之聚集了各种火爆的元素和超前的审美,重点还是因为连城编剧功力深厚,即便是狗血桥段在他的掌控下也变得不一样起来,整个故事结构特别的紧凑别致,情节更是环环相扣,有观众们特别好奇的豪门生活,也有扣人心弦的爱恨纠葛。

心脏一时间狂跳不止,原本陆晓晓并没有利用重生的优势去挑选剧本,可是眼下就是碰上了,而且还是在看的时候就会去想如果我去演会如何如何的那种剧,即便是作为观众也会产生表演欲。

而陆晓晓与此同时也知晓了她的角色,女主角的好朋友,当然并不是一般剧集中打酱油的那种,戏份算是比较多,而且也有单独发展出来一条感情线,当初这个角色的演员出演之后效果就不错,陆晓晓有信心自己可以做的更好,可是她心底中意的却是另一个角色,男主角的少女未婚妻,这类的角色可以想象绝对不会百分百的讨好,可是当初看剧的时候这个角色就特别的吸引陆晓晓,甚至会心疼她。

这个角色拥有着傲人的美貌和魅力,手段高超又有气质,最完美的诠释出了名媛风范,可以却在感情方面输的一塌糊涂,可是她仍旧十分的执着于男主角,当初剧中的演员也曾受到观众的质疑,可是她追求自己的爱情有错么?这不是传统的善良女子,也并不是标准的恶毒女配,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为爱执着的女子。

而陆晓晓已然决定要争取到这个角色,提前自然是要和李姐打过了招呼,才去找到连城编剧。

而对方听到了她的毛遂自荐,心底也是一动,其实这个角色确实是需要一个极其漂亮的女演员的,就是要塑造一个每一样都达到完美的千金小姐形象,可是陆晓晓人是够漂亮,但是气场却差的远,想要演出大家千金的那股劲儿,起码得在娱乐圈多待几年,看多了有钱人才演得好,所以他才决定她来演女主的好朋友,一个热情开朗的女孩子。

陆晓晓身上有着年轻演员中少有的勤奋谦逊,即便拥有外貌上的优势也踏踏实实的只努力提高演技,虽然没有表现出对陆晓晓的格外看中,但是连城对她的印象着实不错,所以才会挑中她演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只是没有想到她还有更高的要求。

“那你演来试试吧。”连城的语气算不上和气,可是知道他的人就能明白能给对方这么一个机会,就已经说明对对方已经有一定的认可。

闻言陆晓晓笑了笑,原本的漂亮是柔和的邻家女孩儿式的,可是笑容渐敛,同样是温和的笑容,却是浅了些,又带着几分淡淡的疏离骄矜。

讲话的语气客客气气的却是也让人感到一股淡淡的气势,连城见状眼睛一亮,这就是精髓所在了,真正的千金待人接物得体温和,却是傲在了骨子里,所以那样的温和与一般意义上的却又不同。

连城看到陆晓晓的样子很是惊讶了一番,切中命题!这真是有些不可思议。

正是因为知道陆晓晓的家境,也知道她生活的圈子,可是却没有想到她可以做出这样的表演,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她在要求演这个角色之前就已经下足了功夫,去认真的观察过。

目中的满意一闪而过,连城编剧说道:“好,这个角色是你的了。”因为这个角色的落定,连城的心里也是一松,这部剧的整个氛围精髓要被撑起来,这个角色也是十分重要的,真是再难找到陆晓晓这么适合的演员了。

因为心情好连城也就有了聊天的兴致,也就开口问了陆晓晓是去哪体验生活抓住的角色要领。

其实要说陆晓晓是怎么知道的也是上辈子看到的多了,大体上越是豪富之人待人就越是客气,反倒是有些稍稍有钱了人家就喜欢咋咋呼呼的吹嘘炫富。

只是以陆晓晓现在的圈子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不过心底是早有腹案的,于是笑了笑说道:“是专门去了家知名百货的vip专区观察,消费多少钱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状态,按照比例来看日消费在百万以上的客人都更加的客气、低调。”

“这些人里年纪稍长的甚至看不出他们是有钱人,手里拿着的可能只是一个购物袋就来百货店了,可是却可以拿出无限卡来刷,因为他们已经不用衣服、饰品这些来证明他们的财富地位。”

“其中年纪轻的在穿着上就极其考究,但是也秉持着同样的低调,身上的名品都是贵精不贵多。”

连城这会儿感觉十分满意,这个陆晓晓实在很有灵性,演员就是得这样多想多看,而且也都有对创造怀有热情和进取心,如果自己都不懂的争取别人也不会白白给你机会。

原本他还觉得和风影视的李总兼着给个小丫头做经纪人不伦不类,这会他倒是有些明了了,可造之材。

☆、第74章

十八岁的年纪在家里其实还算是个大孩子,毕竟身份仍是学生,家长、老师都会保持着照顾的心态。可是在娱乐圈里这个年纪已经不会再被优待,可以说童星时代已经离陆晓晓而去,这次真的是以女演员的身份回归了,而今后其他的演员女星和她也会形成微妙的竞争关系。

特别是陆晓晓的容貌又显然有些美到让人忽略年龄,并且感到危机,所以这部戏开拍前就注定了台前幕后都会精彩纷呈。

其实在角色确定下来,陆晓晓最终得到了沈乐晨这个角色后,同样在竞争这个角色的那位演员心情就已经有些微妙了,她比陆晓晓差哪了?另外有需要跟“沈乐晨”这个角色常搭戏的演员也是暗暗较劲儿,绝对不能在镜头前被陆晓晓比得暗淡下去,竟是开始天天跑美容院。

也幸好这部剧是和风影视投拍的剧集,多少陆晓晓还有些主场优势,同剧的也有不少同门,穆思宇和雨诗姐待她自然是好的,所以剧组开拍前就暗暗涌动的竞争之势也算是保持着友好和谐的氛围,至于开拍之后那就只能各自靠演技说话了。

其实演员之间肯定是存在竞争的,然而只要大家心思摆的正,这样的状态其实是好的,有竞争才有进步。

而李姐自然是有些担忧陆晓晓,担心她没法子适应,这部戏阵容太过强大,竞争更大,真的就没有不给力的演员,所以这一次可能会被抢戏或是被对手戏演员压制,只是李姐殊不知陆晓晓私心里是十分想念飚戏的日子的,所以在她安安静静的样子下内心其实早已经兴奋奔腾起来,无比期盼开拍的日子。

当然此间最让陆晓晓感到安心的就是自己公司最新分配给自己的实习生助理程昱,其实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当初那个腼腆男孩已经变得可以照顾她,被熟悉自己的人照顾实在是件太舒心的事儿,很多事情都是不必说对方就秒懂的。

而这部剧的一系列角色也都尘埃落定,女主角是最后才确定下来的,原本公司盛传会由雨诗姐出演,不过陆晓晓已经听她说过不会是她,但十有八九应该是出自和风影视,可是等知道结果的时候陆晓晓是真的惊讶了,虽然猜测会和上辈子的演员不同,因为大部分的角色都有了变化,这可能是由于部戏的制作方这辈子换做了和风影视,可是却真的没有想到女主角竟然是李珍宝。

因为那部《17岁的夏天》饰演了老师一角后,李珍宝便开始有了人气,之后便片约不断,渐渐走红,等她签约和风,也正是陆晓晓在排演舞台剧的时候,她是苦苦挨到咸鱼翻身的,所以就特别的努力和珍惜,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影视基地度过的,所以在那之后两人竟是也就没有再碰面的机会,只是陆晓晓没有想到她现在已经有了赶超雨诗姐的人气和实力,而且据说她现在被媒体冠为电视剧小天后,形象佳演技精湛。

这次排演她原本一次都没有参加,据说目前还正在另一个剧组赶戏,这个角色原本也没有她的份儿,不过是剧组一直没有适合的演员,而她也特意请经纪人帮忙跟公司争取次试镜,所以才能跟导演和编剧约定了时间,特别跟剧组请假过来见了一面,试了镜,然后当天又赶回剧组,不可谓不辛苦,也足以见得她对这部戏的重视,显然主创在左右衡量之下还是对她最满意所以才会敲定了李珍宝做女主角。

其实单单是她这份勤奋其实就已经让许多演员望尘莫及了,因为是同公司,所以在确定李珍宝是女主角后陆晓晓也相继听到了关于她的许多传闻,完全就是拼命三娘的节奏,基本上导演的任何要求她都尽量配合,诸如跳楼这类的危险动作也是毫不推脱。

而陆晓晓再想到那个时候一起搭公车哭得一塌糊涂的女生也是不禁莞尔,演艺圈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不过几年的时间境况就可以大大的不同。

对于李珍宝能够熬出头来陆晓晓是替她开心的,虽然当初是她帮忙介绍进的剧组,李珍宝也一直感激她,可是陆晓晓心里觉得这一切总归都是对方的努力,跟自己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有过之前的合作这次自然就能更有默契些,毕竟在这部戏里她俩搭戏的时候最多,女主角和男主角的未婚妻。

而剧组更加神奇的是竟然连薇姐也请到,特别乔了档期在这剧里客串一个角色,这让陆晓晓也很欢喜,虽然一直保持着联系,可是大家想要见上一面却并不容易,总是缺少一个这样的契机。

陆晓晓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跟mo姐通了电话,两个人为了还乐呵了好一会儿,mo姐表示拍戏的时候晚上一定要带陆晓晓去喝上一杯,总归是成年了,大有她是看着陆晓晓长大的感慨。

说起来mo姐早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助理了,她现在手下管着好几名知名艺人,行事十分干练老道,早就是业内提得上的经纪人,只有跟陆晓晓这样最初就结识的朋友才会跟个小女生似的玩笑个不停。

而说起来几年的时间,这个圈子里也是有些变化,诸如各大公司、电视台以及媒体相互之间的合作就变得多了,这也算是一种进步,合作、共赢。

另外一项进步就是在着装上面,特别是这部剧绝对需要角色在服装上下功夫,所以剧组提前就已经谈到了几个国际大品牌的赞助,几位演员可以过去那边借衣服,当然如果愿意也可以在剧里穿自己准备的衣服。

陆晓晓当初也有过自己置装的情况,主要就是为了攀比,可是一部戏下来花掉的钱真的是不少,而今她自然是有赞助就要穿赞助的,而且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其中有一个牌子的衣服还是很适合她的。

为了这部戏大家都在积极准备中,陆晓晓自然也不例外,约上程昱就一起去选衣服,一个试穿,另一个就格外捧场的每一件都说好看。而实际上陆晓晓穿着也确实好看,她底子好眼光也好,选中的衣服每件都命中,所以原本应该格外耗时的事儿她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另外还把后天开机记者发布会的衣服都借出来了,实在是太有效率了。

然后两个人就一起愉快的决定一起继续逛街,陆晓晓和程昱以往就常在一起行动,不过都是买书、学习、吃饭这些,逛街真的是第一次,不过竟是一点儿违和感也没有。

很快程昱帮陆晓晓选定了部相机,陆晓晓帮他挑了两双鞋子,这俩人逛街竟也十分合拍,之后又各自都有了些收获。

逛了一个多小时也就都觉得差不多了,两个人就去了商场里一家知名的甜品店吃冰,陆晓晓最喜欢花生的,第二喜欢蓝莓口味的,合拍的是程昱喜欢蓝莓的,所以两人每次一起吃冰的时候,陆晓晓都不用纠结就能吃到两种口味。

程昱先没有动,而是等着陆晓晓先挖几口自己的才开始吃,这样热热的天气里再没有吃上口冰再爽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