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 / 2)

会啊,当然会,乔越只是做饭不行,锅碗瓢盆他见得多了,他最明白老婆想要的是什么,保证说没问题,闲着没事就准备带他们俩一起做。又想着这个小队是挺好,石头跑得快,逮鸡一逮一个准,今天弄死这么多是因为他没习惯留活口,逮住就把脖子拧了,明天再去应该就能好很多。至于阿金,他壮得很,一身蛮力,打灶台就得要这种人才。

乔越还在琢磨回头有空出去转转,选点合适的石头,就发觉阿金那碗鸡杂汤已经见底了,他一边回味一边摩拳擦掌表示明天还去逮鸡,不猎黑猪了,难吃。

“夏夏做什么都好吃!”

“猪还是要的,打头肥猪回来炸点肉丸熬点猪油。”

石头慢一步,也吃完了,他把上下嘴唇都舔了一遍,舔得没味儿了才表态说:“打什么嫂子说了算,听嫂子的。”

因为这个山洞以及山洞门口的石台都是乔越的地盘,看热闹的没敢凑太近,他们远远闻了半天香味儿,终于忍不住喊话问:“你家炖了什么汤?是巴蛇部落那个女奴给你炖的?”

乔越回过头看他一眼,满脸不善。

对方心里打鼓,缩缩脖子转身就走,边走边说:“我也去要个女奴,让她给我炖肉。”

乔越心头火气,想弄他了,滚你妈的女奴这是我老婆!

郁夏倒是满不在乎,她把啃得干干净净的鸡骨头堆在旁边,叫住即将暴走的乔越,伸出手说:“吃脏了,阿越你帮我擦擦。”

其他看热闹的听到这话,觉得这女奴好看归好看,简直得寸进尺,竟然要部落的勇士为她打水洗手。本来以为乔越再宠她也不会惯着,没想到他立刻收了火气,抱起郁夏就带她去洗手。

“阿金和石头跟我们一起吃的话,阿越你得多抓几只小母鸡回来,下的蛋才够分。”

“我得赶紧做双鞋子,这样才能出门去套野牛。”

“还有茅房,也得弄一个。”

“……”

郁夏扳起手指头数了好几样,满是无奈说要做的事真不少。乔越看她眼神亮亮的,里头满是憧憬以及跃跃欲试,觉得老婆心里应该挺喜欢这里,这里有青山绿水并且自由。

“你说这些我都记住了,不用着急,咱们一件件来。我先带他们俩去弄个简易茅房,编草鞋费时,我这边有不少厚实的皮子,你给自己做双皮拖鞋穿着,能下地了就去套野牛,让野牛带你去找山羊群,我这边弄完茅房打灶台,还要把弓改良一下再削点箭支。”

乔越在心里合计了一下,将郁夏提到的几件事串了串,排出个先后,照她所说,比较着急就是去找山羊群,因为羊绒是自然脱落,能不能赶上要碰运气,不过脱绒也不是齐刷刷的,总有个先后,只要不太倒霉,总能搂回一些。

羊绒衫这个东西还是有必要来两件的,穿上这个再配个厚实的皮袄,冬天就挺好过。

……

吃饱喝足,郁夏从乔越攒下来的皮子里面选出合适做鞋的,比着自己的脚拿石子在上面刻印,她画出鞋底,耐着性子用石刀慢慢磨,费了点力气做成一双其丑无比的凉鞋,就是一个皮底上面是粗麻绳绑带,麻绳是郁夏自己搓的。

摸索出套路以后,她又趁热打铁给乔越弄了一双,看着挺简陋的,眼下也就这条件,先穿着以后慢慢改进,郁夏是这么想的。

乔越也不嫌她手艺差,还心疼她搓麻绳把手都搓红了。

见看着也挺心疼的,做啥鞋呢?有那功夫做鞋不如多做点吃的!

“嫂子嫂子,我们今天抓了四只活鸡,还打了两只肥溜溜的跳兔,越哥说烤兔子比烤鸡好吃,兔子皮留到雪季还能做袄。”

郁夏看了他们提回来的跳兔,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样,这兔子真挺大只,皮毛也很滑溜。

阿金把兔子放下,自觉烧水去了,石头不仅跑得快,双手也灵巧,现在他接过了处理猎物的活,至于郁夏,她接过三人带回来的小母鸡,点一点正好十只:“下次再去打猎就不用逮鸡,差不多了。”

两人还没尝过鸡蛋,不知道郁夏费这个劲把猎物养起来干嘛,跟着就是雨季,出门就能找着吃的,就算要养也太早了。

郁夏没多解释,看石缸打好了,灶台已经完工,石锅也多出一口,郁夏摸摸跟前这只黑色小母鸡,说:“明天可以打头猪回来。”

猪啊……

阿金已经被养叼了,他不爱吃猪肉了,不过嫂子这么说,那明天就猎黑猪!

那边石头一边收拾那两只肥硕的兔子,一边喜滋滋说:“闻过嫂子做的烤鸡,陆续有人去要巴蛇部落的女奴,他们以为巴蛇部落人人都会炖肉,结果根本不是。”

乔越歇了口气,这会儿在琢磨改良他的弓,让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瞄准更容易,他正在几种方案里面斟酌选择,就听到这话,轻笑道:“她们怎么能和夏夏比?”

“不能比,当然不能比!嫂子做的肉全部落,哦不,是全大陆最好吃!不能更好吃!”

郁夏把粘着她的小母鸡带到下蛋团队里去,让它们好好融入,然后去洗了个手,说:“晚点还去狩猎不?”

“不去了,这段时间食物容易找,不用囤,回头热起来囤也囤不住。”

“那不然领我出去转转?闷了两天,脚伤好得差不多了。”

乔越明白郁夏的意思,交代石头有空做点箭支。阿金反手指着自己问:“我呢?越哥我做什么?”

“随便你怎么打发时间,没你什么事。”

这天是兔肉两吃,一烤,一焖。

兔子很肥,烤的时候能听到滋滋声,因为最近乔越出门都有心在找寻配料,虽然还是不齐,但也寻着几种,手边能用的东西多了,做出来的食物自然就更好吃。郁夏不仅烤了一整只肥兔子,还焖烧了一锅兔肉,满满都是肉,香喷喷的肉。

阿金每吃一口都在感动,感动于他大哥乔越和他嫂子的相遇,要不是那天把人抢回来了,他们现在还过着从前的糟心日子。

他边吃边想从前是怎么的呢?

好像是连血带内脏一锅乱炖,一大块大块都是肉,熟了捞起来就啃。

当时感觉能吃饱就很好,多少部落还吃不饱。

现在回过头看,以前追求可真低。

阿金吃饱喝足,挺着肚皮在旁边瘫了一会儿,自觉揽过刷碗的活,收拾善后去了。石头去削箭支,乔越抱着郁夏坐了会儿,看她喝了点水,差不多就准备出门,套野牛!找山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w=

☆、第108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