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艳阳下,却似一阵彻骨寒意袭来,林愫面沉如水,再往那女生面上仔细打脸,果不其然,有两道深深的刀伤自上而下,横贯了女尸的半张脸,皮开肉绽,几可见骨。
宋书明刚刚打完报警电话,又指挥周边学生疏散,又撕开几个塑料袋,划出一片简易的警戒线来保护现场。
他忙完这些,方走到林愫身边,顺着她目光朝上看去,说:“看来是杀人抛尸?”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扭头对宋书明说:“我刚刚,看见凶手了。”
宋书明讶异,立刻问道:“是谁?”
林愫深吸一口气,说:“身形巨大,似一片黄影。动作迅猛,快过山中猛禽。”
“受害的女孩,面上那两道深可见骨的血痕,并非刀伤或者匕首。”
“而是,猫爪所伤。”
“这个凶手,你和我不久之前才打过交道。”林愫说,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动。
宋书明眉头紧锁,轻声附和她道:“花面灵狸。”
作者有话要说:
命题作文写完了,应该还可以吧。
写许言这个故事也是应先生所求,写一个轻松的故事。
我自己觉得前两章非常轻松快意,正准备听他表扬夸奖。
哪知他看完了文,苦着一张脸,问我:“你为啥,老喜欢写男人不举?”
我:“????...............”
第104章 反常
花面灵狸本是灵兽, 吸日月精华,生长都在野外, 十分爱好自由。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远离风水灵地, 反而奔袭百里,跑入车水马龙的喧嚣尘世,甚至是人声鼎沸的高校宿舍之内。
这是为什么呢?
花面灵狸以灵山蛇鼠为生, 修行为本,又极通人性。关中背靠龙脉秦岭层峦,灵兽自来不少见。老林与林愫往返山中多年,也曾与花面灵狸打过几次照面。
它性格虽活泼调皮了些,但极为善意, 从未听说有伤人之事发生。
说起来,在秦岭之中遇上花面灵狸, 对她和老林来说, 还不如遇上野生的熊猫更危险些。
若不是知道这个,林愫上次也不敢手无寸铁去捉它。
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仅是伤了人这么简单,它跑到了女生宿舍,还杀了人。
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花面灵狸好食灵兽,如果,如果宿舍里受害的女孩子,不是人类, 而是某种灵兽所化呢?”见多了奇闻异事,宋书明如今揣测原因, 也渐渐从灵异方面着手。
林愫摇摇头,说:“山中灵兽那样多,为何要舍近求远?”
“灵狸速度虽迅猛,但双拳难敌四手,它这样跑到人群中来,就不怕被同道中人看见捉了去?”
“不会的,花面灵狸不会如此胆大妄为。”
“更何况,世间万物本有形态定数。是人是鬼是妖哪里那么容易来回变化?灵兽化人极为少见,会化人的,那是妖物。”
宋书明唔一声,说:“凡人有好有坏,有善有恶。灵兽会不会也是如此?今天遇到的,就是一只发了狂的灵兽,无差别害人?”
林愫思索片刻,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上次去十三陵捉花面灵狸的时候,我们带去了精钢巨网,你可记得?”
宋书明点头:“是的,那网四角坠了铜金铃铛,分量不轻。花面灵狸被你我罩在网中,丝毫不知收敛,情急之下,你用金刚杵戳进了它的鼻尖,这才制住它。”
林愫微笑,说:“不错。方才花面灵狸从宿舍窗口逃出,我倒是瞥到,它鼻尖之上,有一块莲瓣状的伤痕。”
花面灵狸在楼顶,不过片刻便闪身跑远。林愫自来耳尖目明,眼力与耳力都比常人好些,一眼瞥见它浅黄色的鼻尖之上像坠了朵棕褐色的五瓣花瓣,分明便是她金刚杵上的五朵莲瓣。
“这只花面灵狸,就是你我上次在十三陵捉到的那只。”
二人上次与花面灵狸相处时间虽短,但花面灵狸坠上金铃之后,十分乖顺,被养在宋书明办公室中,来去都是他来喂它。
宋书明到办公室的时候,花面灵狸肚皮朝天,前掌如猫咪一般缩在胸口,睡得四仰八叉十分惬意。宋书明一时心动,去摸那狸猫皮毛似的花斑肚皮,触手却觉得灵狸毛皮极为柔软细腻,摸在手中微凉顺滑,如上好的杭绸一般。
他一时摸住,又看花面灵狸睡得香甜,便顺着皮毛的纹理摸个没完,像上了瘾一般。哪知就在他摸得来劲的时候,那灵狸骤然圆睁双目,冲着宋书明龇牙咧嘴大吼一声。
宋书明本在出神,被灵狸这一声吓得双膝酸软,险些跪倒在地,下意识就一个翻身连滚带爬,跑去数米。
哪知回过神来,再看那花面灵狸,却见它懒猫一只,却似仍在睡觉,圆圆的黄脑袋藏在狸爪之下,像在隐藏笑意一般。
那灵狸极通人性,竟知与他玩笑!平日里又心里门儿清,将他与林愫的底细看得一清二楚。他与林愫二人,无论是灵力本事,还是家庭地位,都是林愫更占优些。
灵狸欺软怕硬,自来便只是对他龇牙咧嘴,若是见到林愫,不但乖顺无比,兴头来了,还蹭到她身边撒娇撒痴。
花面灵狸性格活泼讨喜,宋书明实难将它与邪祟妖物相提并论,犹豫道:“目前情况看来,灵兽生病或是发狂的可能性极大。”
宋书明拿起车钥匙,说:“事到如今,多说无益。推测再多,不如眼见为实。要能把花面灵狸捉起来,也能避免它再次发狂害人。”
林愫与宋书明特意开车再去十三陵水库。花面灵狸既然已有发狂的可能,万全起见,此次他们并未携子鼠同行。
两人下车沿着蟒山山根往前走出一公里多,顺着子鼠上次带路的那条山间小道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