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2)

小宋认可了自己的建议,王翠芬也觉得这样处理特别好,这才接过肉,热情的引着他进院子,“来得正好,他们兄妹几个在弄什么烤猪脚,小宋也过去玩吧。”

宋清徽配合地作期待状,跟王翠芬一起进了院子,就看到三个专注又和谐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但还是商业的吹捧了一下,“闻起来很香呢。”

王翠芬笑,“烧肉能不香吗。”

这也是她任由小妹折腾的原因,在她看来,猪脚皮的油烧出来,只要别烧焦,怎样都不会太难吃。

叶舒华虽然很专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是很敏锐的,立刻回头问:“宋大哥,你怎么来了?”

宋清徽本想接话,一抬头看过,却不由自主的噗嗤一笑。

叶小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蹭上一块黑灰,面积不大,也没有特别脏,反而衬得脸更加白皙秀气,至少在宋清徽眼里,这样的叶小妹依然有几分可爱。

但因为叶小妹“小邋遢”的模样,跟她往常白白嫩嫩又娇气的模样相去甚远,宋清徽才没忍住笑出声的。

叶舒华对此一无所觉,在她眼里自己何时何地都是美貌如花的,长得好看就算在家抠脚都能抠出仙气呢,当然不认为宋清徽是在嘲笑她的形象,难道他看不起他们的“叶氏烤猪蹄小铺”?

这么想着,叶舒华皱起了眉,准备扔个凶狠的眼神让宋大哥自己体会,却被旁边的叶二哥打断了,叶二哥转过头就看到小花猫的妹妹,忙伸手过去帮她擦,“小妹怎么烤个猪脚也能把灰抹脸上……”

声音渐渐消失,因为叶二哥帮小妹“擦完脸”,刚收回手,就看到她脸上两道整齐的灰,小黑点变成猫胡子,这下真成小花猫了。

叶二哥突然心虚的不敢说话。

宋清徽差点被这对沙雕兄妹逗得昏古七了,努力憋着才没有不至于放声大笑。

王翠芬这时拎着肉从兄妹三人跟前掠过,注意到叶·邋遢鬼·小妹,顿时无语。

当着客人的面也不好不给小妹面子,王翠芬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快步回厨房亲自拧了毛巾过来,亲自给叶小妹擦干净脸和手。

叶舒华没看到自己的花猫形象,所以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还挺享受老母亲难得的服务,因为上辈子没享受过。所以笑嘻嘻闭着眼任由洗脸巾在脸上摩擦。

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好像也挺沉重的,叶小妹感觉脸都被她娘搓红了_(:3j∠)_

王翠芬忙活完,正准备拿着洗脸巾回厨房,就看到小闺女傻呼呼的笑脸,没忍住嗔了她一眼,“脏成这样也不害臊,你还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吗?”

目睹整个过程的叶大嫂和叶二嫂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撇了撇嘴。小姑子把自己当三岁小孩,还不是婆婆宠成这样的,都到了嫁人生孩子的年纪了,竟然还给小姑子擦脸。

想她们在娘家当姑娘时,哪有这福气啊,别说让娘给洗脸了,小小年纪还要给弟弟妹妹洗澡洗脸,她们说啥了?

同样是女人,林红梅和宋秀秀总是跟小姑子过不去,多少也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味。

如果能开群聊,宋清徽这个应该默默跟上队形。他也认为叶小妹是被娇宠出来的。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其实早就破五千了,一直说要加更加更,然而拖到现在,希望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我这个月已经在重新做人了_(:3j∠)_

今天还有点心累,文案和文名都写得清清楚楚,女主大写的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兼具骚操作,怎么十几万字了还有人争论女主人设问题。主要是我写文,也追文,就很不能理解,一篇文连女主都讨厌了,还有追下去的必要吗?

不好意思吐了个黑泥。明天,哦不算今天了,也是努力加更的一天鸭(≧▽≦)/

晒个小霸王——

看我抓到个绝世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大家晚安鸭。

☆、第四十一章(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 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 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 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 叶舒华还是很开心,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 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 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 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 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