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妹妹”,十分了解父亲。
事实上,父亲忽然过世以后,元琛有点空落落的。因为父母早已离婚,有时元琛想要与人聊聊父亲,都找不到谁——外人眼中的父亲,和家人眼中的父亲,并不一样。当一个人不再存在于人们的谈话当中,他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消逝就不远了。这很可悲,昔日缔造汽车王朝的人,越来越少地被提及,越来越少地被回忆。
感觉十分奇妙,猛然之间,便有另一个人,和他拥有很相似的关于父亲的记忆,对于“父亲”也只有对方能够听懂自己。
即使是与助理聊天,对方也不相信“元总”会做那种事情。
元琛明白,后母无辜,“妹妹”更加无辜,只是觉得法律不大合理,他又较真,才想通过律师叫这件事情更“有逻辑”。
不过,几次见面下来,元琛忽地就有一点不大舍得这个唯一可以谈论父亲的人,不愿扯断这个联系,不想叫爸爸在脑中越变越淡,于是接受夏溪提议,达成庭外和解。
不仅和解,还经常联系对方。
夏溪有种预感——这对能成,虽然元琛要比继妹大上十岁。
…………
当一切尘埃落定,ceo周介然一方持股数超过50%、并且风光金鹤对周介然管理能力转变态度的时候,周修然辞去了在清臣的职位。
此前,他是清臣集团东北中心副总经理、东北营销部总经理,不在总部大楼,而在另外一座城市,并不经常回到云京。
现在,周修然卸任了副总经理工作。
他并没有出让股份、期权,还在保持股东身份,只是……不再上班。
不再见弟弟,不再见风光,不再见金鹤,不再见高管,不再见员工……不再见任何知道名字的人。
在弟弟“周介然”的阴影下29年,曾奋力想“证明自己”,想说,清臣在他手上比在弟弟手上还好,周家长子周修然也并非处处差强人意——风光株式会社向他那样承诺,。
他的弟弟并未亏欠于他,可对周修然来说,那点儿“并未亏欠于他”也很讨厌。所有人说:“修然,你得感谢,介然大大方方叫你当着副总。没看见好多家伙心狠手辣、上位以后防着兄弟?”可周修然想说:“感谢什么?感谢当着副总?原本他该拥有整个清臣集团,如今却要感谢他让自己当着副总?”
长久以来,像透明人。
鸡汤里面都写,要能接受平凡。
真有那么简单多好。
人呐,总不死心。
他知道,清臣集团根基太稳,再创业……根本无法实现超越。于是,他与风光金鹤一拍即合,抓住机会,想赢一次。反正,这是一个“强者社会”,等到屁股坐得稳当,谁还管是不是股东推上去的,谁还记得周介然当年如何如何。
最后失败。
他也不想再次承受目光、议论,于是辞职。
他想去国外,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和周介然的地方,在一个不会总看到清臣集团新闻的地方,那样也许可以轻松一点。
周介然批了。
不过,他在最后写了段话:
【大哥,没什么人在拿你和我比,是你自己在拿你和我比。】
在周介然看来,父亲也许真的……在他身上投入太多,有些忽略长子,使周修然变得十分缺爱。
其实……除去亲人朋友,谁会真正在意?
所谓“别人的目光”“别人的看法”,就那么回事儿。
今天看看你,明天便看看他,那些崇拜、尊敬、羡慕、嫉妒、爱、恨全都只是一时,对于他们来说,周修然周介然,只是茶余饭后一个谈资,只是生活当中三秒五秒,可是,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十分重要,他希望一切可以得到肯定。
不去在意,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
又有几人可以看开,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别人的看法”,轻轻松松,自由随心。
周介然只能希望,到了另个国家,周修然能看开一点、放下一点。
自己开心才最重要,不是么。
第84章 完结(上)
2020年的上半年, 夏溪再次赢下一个有影响力的大案件。
云京“比萨斜楼”案件。也叫“楼歪歪”案件。
某个在建大型商场,主体工程检测合格, 却在装电梯时, 发现导轨无法与地面垂直!修了又歪修了又歪,最后电梯公司推测, 不是电梯歪, 是楼歪!
沉降有问题!
六年之间,多次鉴定。第一家鉴定机构认为,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不能排除勘察、设计也有错误。这下扯入全部三方, 大家互相推卸责任。于是, 云京市建委所安排的第二次鉴定应运而生, 排除掉了勘察方的责任,结果,勘察公司高兴, 剩下两方又不高兴,认为勘察单位是个本地公司, 云京市的建委在搞保护主义。又于是,云京市建委回避,第三家鉴定机构正式介入, 赞同勘察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最终意见是:无需炸楼,但要整改、扶正。但是,这笔费用由谁来出???
于是, 2019年,投资方——商场,将它委托的房地产公司告上基层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项并且赔偿经济损失,而房地产公司委屈,又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告到同个法院。
当时,清臣集团、鲲鹏建工那桩官司刚刚判决,房地产公司注意到“夏溪”,于是提出委托,夏溪觉得有挑战性,接了。
因为房地产公司既是前案被告,又是后案原告,整个情况十分混乱。
而夏溪……参考了一下下天发上城国祥一案国祥做法……将施工当作第一被告、设计当作第二被告,认为是有混合过错,又将投资方商场列为第三人,一下就把三个案子合并成为一个案子。
当时接到官司以后,她第一个想法,就是解开“连环诉讼”——那样周期太长,会让当事人身心俱疲。但是……一般这种质量问题,都是要按“违约”来告,然而,房地产公司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分别签的施工合同、委托合同,性质不同,按合同相对性原理,只能分别提出诉讼,没有办理进行合并。夏溪根据案件思索许久,最终没有按“违约”来告,而是特立独行,选择按“侵权”来告!声称,案件影响重大,房地产公司千夫所指,又被迫成为前案被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侵权了房地产公司名誉权等多项权利,是共同侵权人,硬生生将案件合并!
而后,就像国祥二审时所做的那样,表情优哉游哉地坐山观虎斗,等待施工、设计两边互相甩锅,知道肯定会有一方出这笔钱。而且,也能叫投资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问题。
最终,经常一番猛烈对攻,法院判决:施工方面全责,设计方面无责。房地产公司终于摘清自己、得以置身事外。而拥有了“房地产公司告施工、设计单位”后案判决结果,“出资方的商场告房地产公司”前案失去意义。商场撤诉,拿到1.2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