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2 / 2)

高峯显然是个双性恋,对男人女人都可以,主要长相好看,生冷不忌。

大胡子猎户拎着柴刀,被挤到了后面,絮絮叨叨的说:“他熟悉?他能有我熟悉?熟悉还要找向导,嗤——”

大胡子重重的嗤了一声,想要挤上去,结果又被高峯给挤了回来。

销离麓跟在后面,眼神一错不错的盯着白先生,蹙着眉盯着“争风吃醋”的大胡子和高峯。

苏莫遮从旁边挤过来,笑着说:“看来你义父的桃花运还挺旺盛,向导和这个渣男,都看上你义父了。”

销离麓瞪了他一眼:“别胡说。”

苏莫遮被销离麓瞪了,却笑起来,好像特别高兴,笑的销离麓浑身发毛,说:“笑什么?”

苏莫遮小声说:“小鹿鹿,你知不知道自己瞪人,特别带劲……啊!别踢,我错了!”

销离麓追着苏莫遮,两个人围着大部队来回转圈的跑,虽然苏莫遮身手不如销离麓好,但是苏莫遮的资质一等,之前中了怀莫,被激发了一些潜力,所以身手也是异常敏捷,销离麓竟然抓他不住。

万俟林木“冷漠无情”的看着两个人围着大部转圈,老鹰抓小鸡,淡淡的说:“你们在玩‘抓我啊’……么?”

销离麓:“……”

销离麓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这么幼稚!

大家跟着高峯往前走,大胡子又挤上前去:“这条路不能走了,再往前走是个雪坡,非常容易发生雪崩,不能再走了。”

高峯却不以为意:“咱们就是要沿着雪坡往上。”

大胡子猎户蹙着眉,一脸严肃,虽然看不清楚他的面目,但是那种严肃又冷漠的感觉绝对不会错。

前面似乎酝酿着巨大的危险。

大胡子猎户说:“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真的很容易发生雪崩。如果雪崩了,不只你一个人,所有人都要跟着赔命,你赔得起吗?!”

高峯不屑:“危言耸听什么,跟着我走就对了。”

大胡子和高峯争执不下,白先生看了看天色:“先扎营休息一会儿。”

打手们立刻依言扎下营帐,生起火来,做些热水。

万俟林木找了块凸起的石头坐下来,刚一坐下来又站了起来;“嘶……真凉!”

罗参坐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腿,温柔的对万俟林木招手:“来,木木,坐我腿上。”

一个大男人,坐在别人腿上,一般人可能都会拒绝,不过轮到万俟林木就不会拒绝。

他想来不怎么看别人的脸色,而且地上真的很冷,罗参想要充当真皮沙发,万俟林木自然高兴了。

万俟林木没有犹豫,立刻坐过去,就坐在罗参的怀里。

罗参搂着他,笑眯眯的说:“我现在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

万俟林木奇怪的看他了一眼:“什么成语?你还想即兴赋诗一曲?”

罗参笑着说:“赋诗就算了,不过这个成语很贴切——坐怀不乱。”

万俟林木这才明白,原来罗参又想不正经的事情去了。

万俟林木抱着热水暖手,就看到大金坐在一边,沉默寡言,也不喜欢说话,拿出一只小碗来,一看就是准备做黑暗料理给小金吃。

万俟林木眼睛一亮,立刻抛弃了罗参,凑过去。

万俟林木不喜欢自己做饭吃,但是竟然特别喜欢和大金一起做饭给小金吃。

罗参已经看透了他的本质,其实万俟林木就是喜欢把小金缕喂胖,喂成大金缕,这样就从小金线,变成了大金条!

万俟林木是单纯喜欢小金的颜色罢了……

大金把巧克力橘子水果糖等等放在小碗里融化,万俟林木说:“不用你的血了么?”

大金说:“把金缕引出宿主体外的时候,才需要用我的血,一般喂食的话,普通的食物就好,小金比较喜欢巧克力和橘子糖,如果没有的话,面包、米都可以,它都吃。”

万俟林木眨巴着眼睛:“这么好养活?”

大金提起小金,难得笑起来,挠了挠后脑勺:“确实挺好养活的,给什么都吃,就是太容易发胖,一胖的话,就无法通过银针钻进宿主体内了。”

万俟林木说:“发胖好啊!”发胖就变大了!

大金:“……”

其实小金什么都吃,杂食动物,不管是蔬菜、水果、肉、主食等等,它都吃,值得一提的是,小金的最爱是零食。

但他最最最最爱的,还是大金的血液。

所以大金才会用自己的血液,把金缕从宿主体内引出来。

万俟林木眼睛闪烁着“冷酷”的光芒:“大金,金缕他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或者儿子女儿什么的?”

大金眼皮一跳,说:“这……我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海虫,所以小金还没有交配,没有儿子女儿……”

“兄弟姐妹呢?”万俟林木又问:“或者小金爹妈也行!”

罗参揉了揉额角,一副很头疼的样子,木木竟然连小金的老父老母也不放过……

大金尴尬的说:“小金是我捡的,应该……没什么兄弟姐妹,父母的话不太清楚……”

“这样啊……”万俟林木特别的失望,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